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原则
发布日期:2026-07-11 浏览次数: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原则
l、独立性原则。这是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组织人员、工作和资金方面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和总经理的影响。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反映了审计的客观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或者合并于本单位其他部门的,将使内部审计失去应有的独立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其《内部审计实践准则》中强调,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其审计活动”,“独立可以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平公正的验证和评价,这对正确的审计工作的实施至关重要”,这是“通过组织的客观性获得的”。
2.权威原则。这是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组织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部审计组织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部审计的作用就越充分。国内外审计实践也表明,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更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和独立性的增强为内部审计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发挥内部审计职能提供了条件。
二、目前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评价
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立较晚,借鉴国外经验不一致,内部审计机构有多种模式,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会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管理系统设立审计机构。
以上五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在第一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在层次、地位和独立性方面都较差。内部审计机构只开展一些日常审计工作,不能直接为决策者服务,不能很好地实现审计的根本目的。第二种模式,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水平、地位和独立性稍差。虽然有利于企业直接生产经营活动的审计,但不利于监督企业的高水平决策和经济行为,审计范围相对较窄,审计工作有一定的限制。第三种模式,虽然独立性和设置性较高,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下,实际上往往混淆两者的工作或忽视彼此,从而削弱彼此应有的作用。第四种模式,内部审计的水平、地位和独立性很高,但缺点是董事会是集体讨论制度,一切都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正常审计工作难以进行。第五种模式,设置层次最高,地位超脱,独立性强,有利于审计人员的独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