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5-12 浏览次数: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一盘棋”的理念,不符合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主导作用,缺乏系统性。新标准中明确的计划编制分工有利于进度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综合规划。但由于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没有从上到下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思路、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进度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总结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和业务部门提出的候选项目,往往导致年度计划分散而非系统。此外,一些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有一定的交叉,如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通常不是由一个部门独立完成的。提出候选项目时,财务审计部门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只提出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候选项目,然后由进度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分配给各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技术的应用,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支持。近年来,审计机关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审计信息技术的应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本数据库,未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和问题不明显。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财政资金在线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支持。
2、频繁调整,严肃性难以保证
根据新标准,一旦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发布,审计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单位应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然而,在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紧急情况,很难保证其严重性。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审计工作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下属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地方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实施,但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月至次年7月实施。当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发布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属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施。因此,下属审计机关每年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发布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国家有许多临时监督任务。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很高,特别是党和国家认为审计机关可以独立、客观、公正地调查一些棘手的问题或突发问题,因此对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进行临时监督。由于监理项目不确定,必然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实力不足的矛盾,影响正常审计项目的实施,阻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3、机构设置和员工素质不符合审计实践的要求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没有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由办公室或法律法规办公室负责,一些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虽然一些审计机关配备了计划经理,但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匹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作用和效率。
4、对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不强
一些审计机关在计划实施中缺乏检查和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没有充分掌握计划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和指导实施工作不切实际。一些审计机关对计划实施总结不够认真,没有分析未能及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因,对年度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评价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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