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发布日期:2026-02-27 浏览次数:
一、引言
工作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检查单位会计工作的错误,包括审计各种财务信息、财政支出、资本流通等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公共机构内部审计工作仍存在基础薄弱、功能不完善等局限性。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监督、轻服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审计工作在单位绩效辅助建设中的作用。随着公共机构企业管理过程的不断深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新定位和深度改革尤为重要。
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协会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解释,指出内部审计人员的重点是使科学的审计方法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管理,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规避企业风险。随着机构体制改革的深化,机构的经济来源不再局限于上级部门的财政拨款。机构企业管理改革促进了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部门不仅对单位内部财务工作行使监督职责,检查单位内部会计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还负责监督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制度、政策和决策。从本质上讲,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是为单位利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比大,员工个人收入受单位绩效水平影响波动小。由于主观动力不足,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效率往往明显下降。因此,有效开展工作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保障国有资产经营安全和财政资金流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局限性分析
(1)基于主观原因的局限性分析
我国工作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无论从制度建立、完善程度还是审计工作管理能力来看,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还有很多亟待完善的环节。当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不到位时,很多人会质疑内部审计制度的出现,提出是否有必要在企业内部设立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制度的职能交叉是否构成资源浪费。人作为趋利动物,以自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考虑问题是正常的。内部审计机制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但必然会对一些管理人员造成约束,进而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存在产生不满。管理人员的决策力度不容小觑。如果事业单位决策者有绝对话语权,对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是一种隐性威胁。内部审计制度的存在对消除这种隐性威胁具有深远意义。协助公司制定科学的计划和决策。
(2)基于客观因素的局限性分析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共机构中行使职能的特点是其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尽可能消除各种主观因素的干扰,依靠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方法在企业中行使协助管理职责。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原则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难以认真贯彻。由于企业体制改革不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评价过程中通常难以与其他部门保持相互干扰;其次,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制尚未发展成熟,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更多地局限于财务审计工作,其职能范围与公司行政机关的职责重叠,使得许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逐渐架空为“鸡肋”部门,内部审计职责不明确,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第三,事业单位从事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外审人员,即注会协会及其从业人员,经常与内审人员进行比较。在企业管理者眼里,外审人员之所以更权威,是因为他们脱离了公司的管辖范围,相对独立。因此,从能力要求和职业要求的角度来看,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外审人员更严格。困难的来源是,它不仅要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监督作用,还要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和科学方法,促进审计工作最终服务于企业的利益。外审人员通常不需要对企业管理有这样的动态把握,这导致外审人员在审计中对问题的考虑较少。然而,现实是,我国从事外部审计工作的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普遍优于内部审计从业人员。这种情况与国家政策和企业管理战略密切相关,应引起企业管理和经济管理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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