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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审计职能,加强组织保障

发布日期:2026-02-04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公安消防部队“十二五”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实施和“十三五”布局的制定,消防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为完成消防、消防、救援等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极大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投资总额大,涉及项目多,建设周期长,复杂性高,信息化项目审计时间短,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审计监督难度加大。因此,认真研究处理公安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信息化工程审计效果,对消防部队维护财经法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党风廉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调整审计职能,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信息审计负责人责任制
 
各级消防部队应以“最高领导”为信息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和亲自询问。地方党委应当将信息审计列入重要议程,支持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信息审计工作的发展应当作为各级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和评价。审计部门应当参加公司重大信息投资项目的研究决策会议,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开设信息审计工作联动配合机制
 
消防部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合作,积极支持信息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带头建立纪检监察、政治工作、战争培训、通信、设备财务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落实预算执行、工程建设等审计监督措施,形成合力。
 
(三)落实审计结果和整改责任制
 
各级消防部队应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的应用和审计整改工作,明确单位“最高领导”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级工作部门实施、有关部门合作、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基层士兵监督”的长期审计整改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审计整改、责任调查等成果的应用制度,定期将审计意见纳入内部制度,注重整改落实,调查被审计公司主要领导不履行审计决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