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会计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2025-10-06 浏览次数:
简化会计处理方法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核算相对复杂,应分为“投资年”和“未来年”两个阶段,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时,由于需要“投资年末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和“投资年末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年度越晚,计算时间越长。事实上,由于企业一般分配去年的利润或股息,作者在实践中总结了一种简化的会计方法,无需计算被投资企业累计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息,只需比较被投资企业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息。无论是投资年度还是未来年度,都可以采用以下简化的方法来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和计算公式:
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去年投资持有月份÷12)
注:实际上,由于企业一般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或股利,公式中的“上一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上是被投资企业股利所属年度的净损益。
投资企业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投资企业今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应当确认的投资收益
同样,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为正,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恢复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不得大于原累计冲减。
先以例2为例,看看计算结果是否相同:
(1)20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布2001年现金股利1.5万元。由于投资前一年的股息,可以直接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可以按照上述简化公式计算。由于A公司2002年才获得投资,“上一年投资持有月”和“上一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为零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0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1.5万×10%-0=150000元
(2)03年4月20日宣布02年现金股利75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万(2002年B公司净利润)×10%×(12÷12)=6万元(注:A公司于2002年1月投资,因此“上年投资持有月”应为12)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7.5万元(B公司于2003年宣布的现金股利)×10%-600000=150000元
(3)04年4月20日宣布03年现金股利6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万(2003年B公司净利润)×10%×(12÷12)=700000元
初始投资成本金额应冲减=6万元(B公司于2004年公布的现金股利)×10%-70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万元。
(4)05年4月20日宣布04年现金股利3万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5万(2004年B公司净利润)×10%×(12÷12)=550000元
初始投资成本金额应冲减=3万元(B公司于2005年公布的现金股利)×10%-550000=-25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应恢复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不得大于原冲减2万元(1.5万+1.5万元)-因此,恢复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仍为2万元,应收股利为3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万元,会计分录与前一种方法相同。
让我们看看例1。由于A企业于2004年4月投资于B企业,2004年12月31日宣布分配2004年股息。根据简化公式计算2004年投资收益时,“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上应该是2004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显然,计算结果与第一种方法相同:
2004年A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万×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6万×3%-11250=6750元
当然,如果其他条件不变,B企业于2004年12月31日分配现金股利30万元,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为3万元×3%-11250=-2250元,为负,如果仍恢复初始投资成本将出现错误,因此在使用简化公式时,如果投资者第一次分配股息,在投资年度分配利润时,如果计算“应减少投资成本金额”为负,无需恢复初始投资成本,但根据应收股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在实际业务中,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因为企业通常分配去年的利润。
综上所述,使用上述简化公式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时,计算结果与会计制度和准则中规定的方法相同,但比原计算方法简单,计算量小得多,易于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