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集中趋势
发布日期:2025-05-25 浏览次数: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不是直线推进的,而是曲折和重复的。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曲折和重复有时相当明显。因此,制度收缩也相当普遍。这就是目前的情况。综上所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集中趋势
中国正处于市场化转型之中,改革金融体制,逐步推进金融自由化是题中应有的意义。但金融改革可能是经济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特别是在权力下放和利润大大削弱后,金融成为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从根本上说,市场化和自由化可以使私营部门进入金融活动的舞台,成为投融资的主体,从而分散国家风险,有利于金融稳定。然而,市场化和自由化本身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特别是在当前环境下。一方面,亚洲金融危机的持续和国内金融风险的积累,使得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经济连续几年下滑,启动和扩张经济成为政策的首选目标;一方面,增长和就业的压力需要政策扩张;另一方面,过度担心市场风险和失控,过度依恋行政控制,往往成为制度收缩和改革逆转的依据。虽然两者之间有一致之处,但要把握和处理好并不容易。
中国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在组织方面,基本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金融组织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在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上,主要采用传统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金融发展有一定的纵向一体化倾向。贷款权的收集、城市合作银行的合并、产权交易中心的关闭、场外交易的取消以及拟议中农村合作基金的合并都是如此。这本身并不符合金融服务体系多元化、多层次的要求,其结果不是分散和解决风险,而是使风险在金融体系中聚集和积累。
目前的经济启动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依靠中央银行的货币创造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扩张,依靠增发国债扩张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规模。但由于制度上的收缩和限制,货币供应没有相应跟进,金融增长和投资扩张无法同步。主要原因是一些限制性安排和歧视性政策仍在继续和加强。这主要体现在民间金融的发展上。改革极大地发展了非国有经济,但民间金融仍处于非法地位,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虽然央行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并在各大商业银行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但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非常高,这一政策无法实施。不仅如此,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加和金融监管的加强,存款向工农四大国有银行转移和集中,银行业垄断有加强的趋势。特别是,这次经济启动具有结构性扩张的性质,使非国有部门和中小企业面临着更紧张的金融环境。
改革以来,中国建立和发展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放了资本市场,发展了直接融资。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中,财政面临税收制约,银行面临不良资产制约,扩张能力有限,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好时机。然而,在主要依靠间接融资的同时,我们对资本市场的发展采取了一些限制。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缺乏连接渠道。企业负债率高,债券融资受限;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股权投资和股票市场的发展也受到阻碍;此外,上市指标的行政分割和包装上市,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许多证券公司有大量不良资产,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虽然1998年资本市场规模有所发展,但总筹资额、总交易量和股价指数均较去年有所下降。直接融资的规模正在缩小。储蓄压在银行,投资选择的风险集中在银行;政府借贷投资,风险集中在官员的选择上。这将增加国家的宏观负债。
面对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十分重要。我国金融监管在市场化改革中也取得了进展。最近,一些金融机构的清算和破产就是证明。这是消除银行和大型国有公司坏账和严重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清算方式也有所改善。国家放弃了一切方式,不仅对储户负责,分级清理,还确定了“谁的孩子谁来抱”的原则。但有些做法也值得考虑。金融监管过程本身就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主要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博弈。如果不注重建立信用基础,从制度上推进,而简单地依靠行政操作,就会发生扭曲。行政经营往往难以区分公司资产质量和水平,关闭或合并可能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司;中央政府下令关闭当地金融机构,并借此机会将风险推向中央政府。至于上市指标的行政切块分配和产权交易中心的关闭,都违背了市场原则。是谁赋予了这样做的权利,是基于哪个法律的哪个。如果说过去烧毁地契、取消定息是撕毁合同、破坏信用,那么今天的做法仍然是用行政手段取代和否定合同和信用。加强监管固然重要,建立信用才是根本。
- 上一篇:工具性扩张和制度性收缩
- 下一篇:从发展改革的角度了解宏观经济政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