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融资必须遵循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自2006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来,首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建立了定向增发可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手段之一,定向增发已成为我国股权融资的重要途径,项目定向增发融资已成为定向增发的主要类型,被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融资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项目定向增发融资基本遵循以下工作思路:选择投资项目,确定定向增发融资计划(董事会议案)、形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申请,路演。下面逐一详细阐述,希望能启发上市公司开展以项目为导向的额外融资工作。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融资必须遵循的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定向增发条件如下:
1.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本规定限制分散小户认购,基本限于投资机构、保险、基金等专门投资机构。
2.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平均股价的90%。尽管如此,定向增发的股票也低于一般股票的价格,这也是定向增发的最大优势。
3.限售期限规定:特定发行对象认购后12个月内;大股东、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购后36个月一个月内不得转让。
4.财务状况,近一年财务报表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负面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
5.筹集资金的目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结语
以上是上市公司开展项目定向增发融资必须遵循的国家规定和基本工作程序,是我们开展融资工作的基本思路。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日益成熟,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新融资政策将继续出现。上市公司要积极学习研究国家金融政策,关注政策的发展变化,紧跟市场发展,为企业开发建设新项目,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资金活力,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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