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PP项目发展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3-01 浏览次数:
2014年,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发布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加入公共项目建设团队。2015年成为“PPP第一年”,主要领域对PPP研究的热度前所未有,PPP全国总投资达到3.4万亿元。2016年作为PPP发展的黄金时期,已成为“PPP合同年”。
但在PPP项目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PPP项目发展存在的问题
1. 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
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不受法律的有效约束,社会资本在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维护等各个阶段容易出现问题,发生公共产权纠纷。同时,利润是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中追求的根本目标。但在我国大力鼓励养老、医疗等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利润少,经营期收入少,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迫切需要为社会资本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2. 政府信用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政府变更而拒绝履行合同;二是政府参与不积极或政府干预过多,造成公共利益损失或项目进度延误;三是政府项目审批程序过于繁琐,导致项目开工延误;四是社会资本未参与前期决策造成的后期图纸失误;五是政府公共部门领导腐败。
3. 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
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需要通过市场竞争获得建设和经营项目的机会。中国政府的权力受到外界监督的限制。如果政府内部存在腐败现象,社会资本投机取巧,采取非法手段贿赂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导致其他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就会出现违背市场公平原则的现象。同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缺乏具体的系统理论和观点,这无疑会使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从长远来看,这将阻碍经济发展。
4. 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目前,金融机构投资形势疲软,加入PPP项目建设是促进金融机构投资的主要机会。但仍有许多金融机构犹豫不决。原因是PPP项目回报期长,效益不稳定,几十年的回报期受到政府、法律、行业等方面的影响。中国法律和政府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是金融机构没有大量投资PPP的原因。虽然金融机构对PPP非常热情,但他们无法充分掌握PPP项目的信息,因此他们对PPP的投资仍然持谨慎态度。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融资建设的主体,一般为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的公司。如果项目被搁置或财务损益无法抵消损失,金融机构将因无法获得预期利益而遭受损失。
5. 风险分担与利益分配不均
虽然PPP项目是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在平等基础上寻求的合作,但中国政府公共部门仍处于主导地位,这不可避免地使社会资本屈服于政府的行政领导行为。在PPP项目中,政府希望将更多的风险转移给社会资本,以便自己承担更少的风险。同时,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越多,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就越高,申请社会资本的权利就越多,无法实现PPP项目以低成本、高效率完成项目的目的。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越多,利益不能与风险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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