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事业单位实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
发布日期:2023-11-16 浏览次数:
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了“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和大型飞机等十大民口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集中力量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集中优质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力量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保障的有力支持,显著提高了我国的科技竞争力,以科技发展的局部飞跃推动了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为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了基础。同时,针对重大专项资金投入大、资金来源结构多样化、参与单位多、项目周期长、项目分布广、影响力大、风险高的特点,基层机构作为重大民口科技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如何管理和利用重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项目顺利验收,实现预期科技成果尤为重要。
基层事业单位实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大专项财务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
1.对重大专项财务管理的学习和重视不够
自2009年起,国家出台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经过多年的实施,重大专项财务管理逐步有序规范,但仍存在一些机构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机构领导和会计人员不重视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制度的研究,存在重大专项等同于一般科研项目,根据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和使用资金,不真正了解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只注重项目申报管理阶段,不注意项目资金审批到位后的管理,不时发生超预算费用、超范围使用等情况,形成预算和实施“两皮”现象;随意调整项目预算,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影响项目财务验收的顺利通过。
2.财务人员对项目的参与度不高
在事业单位内,由于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分部门管理,往往形成这样一个现实: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预算、实施和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财务人员只负责会计、会计和提供会计数据,项目预算编制申报、预算调整等工作往往由项目人员承担,财务人员不掌握项目任务书或项目预算,不了解项目研究目的和预算的具体内容,在部分项目支出审计中,无法准确判断支出C预算的相关性,是否符合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措施的要求,导致一些不符合项目管理和预算要求的支出,成为项目验收审计的问题,影响项目财务验收的顺利通过。
(2)财务管理不符合项目要求
为保证承办单位重大专项项目的顺利完成,对重大专项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目的是要求承办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但仍有部分单位随意将项目资金从项目专项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未严格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预付和预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图书馆〔2010〕308号)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
由于重大专项资金具有资金量大、资金来源结构多样化的特点,需要管理和充分利用重大专项资金,确保重大专项会计规范、准确、真实、完整,要求对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单独的会计核算。但仍有部分项目承办单位和合作单位未单独设立会计科目,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基本账套核算,不能单独、准确地反映重大专项项目的财务状况;召开会议或培训,证明材料不完整,不能充分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劳务费支付依据不足,一人代多人收取;专家咨询费报销单位或参与项目的工资收入人员;差旅费标准无相关文件依据;项目管理的水、电、气费直接计入燃料动力费等问题。
(三)部分财务验收要求不明确
重大专项项目的财务验收是重大专项项目验收的前提之一。目的是客观评价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更好地促进重大专项资金的顺利实施。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参与单位多、项目周期长、项目层次分布广的特点,决定了财务管理中存在许多具体情况或特殊情况,如《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由此产生的费用也增加了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验收的难度。基层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结束财务验收审计的验收要求和标准,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将作为项目滚动实施下一阶段财务管理的依据。因此,验收部门财务验收标准和要求的统一性和准确性尤为重要。个别基层单位甚至担心后期财务验收标准与前期项目实施财务管理要求的偏差,财务验收审计不承认部分项目工作的资金支出,造成无法调整的困境,影响单位申请重大专项项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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