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23-10-03 浏览次数:
海联讯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1)案例简介。海联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之路相对较长的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因SARS被迫放弃海外上市,2009年因核心竞争力不足被拒绝上市。2011年11月,在平安证券和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保荐下,终于成功上市。但好景不长。2013年3月21日,海联讯因涉嫌财务欺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海联讯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指出海联讯自2009年至2011年6月底虚构收回应收账款24205万元,自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761万元,涉嫌上市欺诈。上市后,海联讯仍以同样的方式作弊,虚增2012年净利润340.74万元。鉴于此,中国证监会对海联讯处以82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357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2)识别海联讯异常财务指标。海联讯的财务欺诈实际上是有迹可循的。通过对其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发现: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远小于净利润。2011年上半年,海联讯净利润为1039.47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的2303.93万元,2011年净利润为6273.23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的112.11万元。公司净利润一般应小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但海联讯净利润远大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不禁让人怀疑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2.操作指标异常。海联讯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一直较高。2011年和201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2和1.4,营运资本周转率分别为0.62和0.71。如此低的运营效率可以创造良好的业绩,这是值得怀疑的。
(3)海联讯财务舞弊手段。
1.推迟外包成本的确认。通过对海联讯招股说明书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其部分项目依赖外包。
从表1可以看出,海联讯外包成本占营业成本的13%左右,占很大比例。海联讯在实际收到供应商结算清单时确认外包成本,而不是在确认相应收入时根据服务完成情况暂时估算成本,即推迟外包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海联讯外包成本欺诈也对部分会计科目产生了影响。
海联讯通过推迟外包成本确认,将2010年营业成本虚增930.56万元,将2011年营业成本虚减117.97万元,从而达到调整当年营业利润的目的。外包成本的推迟确认也使2010年和2011年底的应付账款分别虚减369.72万元和487.69万元。通过可追溯性调整,可以看出外包成本欺诈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2010年虚增1300.28万元,虚增37.87%,与海联讯上市准备密切相关。2011年虚增369.72万元。详见表2。
2.推迟确认年终奖金(见表3)。海联讯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年终奖金,而是在实际支付时根据绩效考核确认年终奖金,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应付职工工资在2010年底虚减320.69万元,虚减70.55%;2011年底,从869.6万元虚减至380.87万元,虚减56.20%。应付职工工资的虚减导致职工工资按受益人分配到相关成本科目,从而虚增当年利润,可见欺诈手段的隐匿。最后,年终奖金的延迟确认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010年的291.78万元和2011年的320.69万元。3.虚构收回应收账款。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是海联讯常用的财务欺诈手段。上表4显示了海联讯欺诈前后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在流动资产中的比例。
分析表4显示,欺诈前,海联讯的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特别是2010年底,上升至20659万元,比去年上升了83.79%。上市欺诈前,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平均比例约为53.7%,欺诈后的平均比例约为32.25%。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应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如果超过,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因此,为了解决海联讯应收账款余额过大的问题,海联讯决定在2009年底采取预付款或向他人借款的方式,在季末和年底冲减应收账款,麻痹审计人员,然后在明年年初冲回来调整较大比例的应收账款。
经中国证监会调查,海联讯于2009年底向他人借款1429?f元冲减应收账款,虚增营业收入,次年1月将借来的1429万元全额退还给股东和贷款人,冲回应收账款。2010年,公司于9月和12月通过大股东预付2566万元,向他人借款8754万元,冲减应收账款,2011年初将向他人借款的8754万元全额退还给贷款人,并转回应收账款。2011年6月,底海联讯通过向他人借款8890万元冲减应收账款,并于7月初将钱全额退还给贷款人并转回。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海联讯频频利用虚构收回应收账款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上市后,海联讯仍以类似手段冲减2011年底应收账款1307万元,冲减2012年9月应收账款10813万元。海联讯反复利用虚构收回应收账款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传递虚假利好消息。
4.虚构合同及相应验收报告,提前确认收入。为成功上市,海联讯毫不犹豫地采取各种手段美化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据调查,海联讯2010年编制了4份合同及相应验收报告,使当年营业收入虚增1426万元;2011年上半年,共编制了6份合同及相应验收报告,使本应为1064.25万元的营业收入上升至11999.25万元,2011年编制了15份合同及相应验收报告,使营业收入虚增至35536.75万元,虚增3769万元。
总之,海联讯通过推迟外包成本确认、年终奖金、虚构收回应收账款、虚构销售合同等财务欺诈手段,使公司成功上市。但天网恢复,疏而不漏,海联讯财务欺诈最终被世界发现,海联讯也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海联新闻冒险利用各种欺诈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侵犯了许多投资者的利益。类似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事件经常发生,财务欺诈手段源源不断地涌现,与企业自身的内部治理、外部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密不可分。因此,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加强市场外部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本市场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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