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的概念
发布日期:2024-12-05 浏览次数:
“公共财政”的概念:
第一种论述: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综上所述,公共财政是一种政府分配行为,以市场失败为前提,以政权组织的身份,以政治权力为范围,在全社会实施国家社会管理者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其分配具有公共性和非市场盈利性两个基本特征,其收支活动主要体现在公共预算上,主要包括:资金预算和公共投资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在性质上也应该是公共预算,也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种论述:
“公共财政”并不等于“金融”或“国家金融”,它只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时期、具有特定内涵和活动范围的金融类型。(1)公共财政是市场失败的产物;(2)公共财政以企业和个人追求最大利益为基础。这两点对中国的公共财政也是如此。正是由于市场失败和对企业自身利益的追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应适应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存在;(3)公共财政不应依靠国有资产所有权干预市场有效运作的范围,对中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这是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在市场有效运作范围内依靠资产所有权进行的分配活动,不是公共财政活动,而是另一种财政活动。这表明,当人们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和国家观提出社会主义双重财政问题时,它也可以根据国际惯例作出理论解释。
第三种论述:
从两个方面可以理解公共财政的含义:一方面,公共财政是国家财政,与我们经常谈论的财政没有什么不同。此外,“公共”一词主要是翻译的原因,后来达成了习俗,称资本主义财政为公共财政,社会主义财政为国家财政。另一方面,从公共经济和私人经济的角度来看,西方的财政属于政府经济或公共经济和公共部门经济,而政府部门以外的经济实体的活动被称为私人经济。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私人经济提供私人产品,具有不同的性质。然而,这种区别不是基于所有制,而是基于经济活动的不同特征。从公共财政到公共经济,这是西方财政发展经验的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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