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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总需求有效增长的税收政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03 浏览次数:

促进总需求有效增长的税收政策建议
(1)鼓励社会投资需求
1 .减轻税收负担。
( 1 )增值税。首先,在目前客观条件下不允许全面实施“消费”增值税的情况下,先在高新技术行业试行“消费”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条件成熟后再向其他行业推广。二是在重新调查计算的基础上,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适当降低征收率。
( 2 )消费税。一是降低部分税目的税率,比如化妆品的税率。 30% 降到 20 %下面。二是取消部分税目,如护肤品类、废旧轮胎翻新等。
( 3 )企业所得税。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农业等基础产业的优惠力度,增加优惠办法。一是加大直接减免税范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借鉴新加坡、韩国等实践,延长免税期限,从“免二减三”延长到“免三减五”;或者,从获利年度第一年起, 3 年至第 5 年适用 15% 减半税率降至 7.5% 。二是提高必要费用的扣除标准,扩大税前扣除范围。包括:提高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困难行业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对贡献突出的决策者和科技人员的专项奖励基金,可以按一定比例(如计税工资总额) 5 %-- 10% )内部扣除;允许高新技术企业提取风险投资准备金;提高研发费用扣除标准。第三,允许加速折旧。经批准后,对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仪器设备进行加速折旧。四是实施再投资税收抵免。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将税后利润投资于认定的新高新技术项目、产品和企业,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当年企业应纳的所得税,超过当年应纳所得税的,可以向后结转。
2. 改革对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以区域为主的税收优惠改为以产业为主、兼顾落后地区的税收优惠。
( 1 )在投资导向方面,要充分利用税收手段,引导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包括外资)投资于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产品、技术和落后地区,鼓励企业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投资,包括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引进、消化和创新投资,对这些投资给予最大的税收优惠,不分国内外投资和所有制性质。为鼓励民间投资高等教育,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应当允许其在成立之初投资高等教育。 5 -- 10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在国有投资方面,为了支持国家战略产业的发展壮大,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在成立之初就对其进行了解决 2 -- 3 年内给予税收优惠。在外商投资方面,要逐步落实统一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对中外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并取消外商对生产能力过剩的行业和产品的投资折扣,减缓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矛盾。
( 2 )在资金来源方面,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促进我国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等新经济增长点的快速发展,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组织和个人参与设立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并对这些投资基金(公司)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3. 必须消除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分摊、罚款、赞助等额外负担。建议制定《国家收费法》,加快收费立税步伐,杜绝一切“三乱”,切断法制向企业延伸的权力“黑手”。
(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通过调整税收杠杆,使中低收入居民增收减负,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
1 .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鼓励乡镇企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轻负担。
( 1 )鼓励内外投资流向农村乡镇。投资农业(特别是高科技农业)。、农村基础知识施工企业和一半以上农村产品出口企业, 3 与高新技术企业相比,年内免征所有地方税费。
( 2 )降低农民的税收负担。一是取消农村各项收费,征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减轻税收负担,根据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制定地方份额比例。二是减轻农业特产税的负担。在税目和税率方面,大大降低了大多数利润不大的农产品的税率 6 %以下(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征收率相同)维持甚至提高了少数有利可图、有价值或需要限制生产的农产品(如烟叶、贵重食品)的税率;在征税过程中,消除生产收购双重征税,实行源头扣缴。
2 .增加对下岗、失业职工创业和再就业的税收支持。建议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 3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市建设税的优惠政策扩大到其他行业和税收,不仅包括社区服务业,还包括国家鼓励的其他行业和产业;不仅包括上述地方税,还包括增值税和其他中央税。
3 .开征社会保障税,加大扶贫和社会保障力度。鉴于我国长期以来预算外收费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的教训和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建议将目前征收的社会保障基金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将大大提高缴费比例。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居民可以养老、治病、失业。保障基金可以很快转化为即期消费。而一旦居民没有这些顾虑,即期消费的步伐就会加快。
4 .取消屠宰税和宴会税。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全国完全取消这两种税收,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消费。
5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
( 1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最高边际税率,加强对税源的监测。如果您继续遵循,请继续遵循。 800 元起征(尽管许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提高了起征点)可能使普通工人阶级,特别是单身职工家庭难以谋生。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为了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中国的最低起征点可以设置在 1000 元,并可将 45 %边际税率进一步提高到 50 %以上是为了调整高收入。同时,加强源头控制,如加强代扣代缴人的责任调查;要求个人单位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交支出表;规定国内公民出境前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提前缴纳纳税保证金,然后由公安部门发放护照。
( 2 )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先按人口占用。 10 %最高收入阶层财产平均值为起征点。
6 .减轻住房、汽车等消费“热点”的税收负担,减税与减费并举。
( 1 )在房地产方面,首先要在实施调整后的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例如,为了鼓励“居民有自己的房子”,允许个人贷款每月支付的本息抵消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可以借鉴许多国家的经验,根据房屋所有权(居住期)的长短,划分不同档次的所得税(利得税)税率。拥有期越长,税率越低,居住率越高 10 2000年左右实行零税率。如果将转让收入用于再次购买类似房产,也可以延期纳税或免税。二是通过取消部分收费(如资源建设费、供电增容费、城市增容费等),大大降低地价、建设成本和市政设施成本负担,降低房地产成本中包含的各种负担,从而降低房地产价格过高。
( 2 )在汽车消费方面,应尽快征收燃油税,减轻汽车消费的各种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