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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人员管理体系创新的具体分析

发布日期:2025-11-02 浏览次数:

对会计人员管理体系创新的具体分析
1.会计人员独立论。
会计人员独立理论的本质是将会计人员视为信息需求者的共同代理人。然而,这种“独立理论”所强调的“独立”在理论上存在弱点。具体表现为:
①会计人员的地位不能超越。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会计人员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的第三层或内部层次。如果独立,将导致投资者、经理和会计人员的严重错位,不符合委托代理理论的要求。
②会计人员很难满足中等要求。根据“独立理论”的要求,会计人员既不代表任何一方从事会计事务,也不考虑从各自的利益中解除委托责任,这对会计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矛盾,代表哪些利益将使会计人员不知所措。由于不存在真正的中立,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方法的选择将对各方面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不知所措的情况必然会影响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甚至难以开展工作。因此,与“会计人员双重身份”一样,“独立理论”也使会计人员陷入两难境地。
③“独立理论”更有害。“独立理论”强调,会计人员的行为只受会计准则的约束,而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影响。事实上,在西方,会计准则不仅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而且也是受托人普遍愿意接受的“公认”准则,即会计准则本身是在深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影响的前提下产生的,是委托关系矛盾运动达到折衷和平衡的产物。这样,会计人员只遵循会计准则,事实上,他们也在考虑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双重利益,站在双方的共同立场上,而不是第三方。
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没有经过一个“公认”阶段,会计政策可能不会让客户和受托人满意和接受。如果会计从第三方的角度出现,无论多么客观和公平,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公认,都可能会出现偏见。也就是说,公平的立场和愿望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实,使会计本身的委托责任更难解除,使会计工作陷入混乱。因此,在中国提倡会计的这种“独立理论”比在西方更有害。
笔者认为,主张或反对会计成为现代企业代理关系中第三方的观点在于忽视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导致理论混乱。认同“第三方”的观点往往是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的,反对成为“第三方”的观点是从管理会计的角度来看的。因此,可以看出双方的不完善。
2.关于企业主体权益论。
“回归论”侧重于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因此主张会计隶属于企业经营者。本质上,这一观点也忽略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管理会计无疑属于企业经营者管理,财务会计不能继续由经营者管理。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中找到足够的基础。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由于财务会计也由企业管理,大量的“厂长成本”出现了、“书记利润”、“包装上市”等现象。这样,回归论所特别提倡的理由,如实施会计委派制,会切断企业与会计之间的内在自然联系,使会计失去实践主体,阻碍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将会计推向企业的对立面,使会计人员处于孤立的境地,失去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自然没有存在的依据。当然,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使用的所有会计人员,由企业独立管理,应与国有企业不同。
3.关于国家主体权益论。
国家主体权益理论的不足表现在:一是忽视会计职能是由会计主体假设决定的。会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二是政府财政部门(作为国家社会管理者,笔者注)直接管理企业会计工作,不符合“政企分离”的要求。财务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只能是间接管理和适度管理。第三,财务部门管理会计往往导致会计注重维护国家财政利益,企业会计需要在守法的前提下关心和维护所有者的利益。历史事实证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限制了企业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商业机制了。
4.国家和企业的双重主体权益论。
会计人员如果有双重身份缺乏可操作性,会计人员作为国家管理者实际上只是一种虚拟身份,责任、义务、利益,受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的制约,受经济利益的控制,使其公平无私地履行会计职能,缺乏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从计划经济时代起,企业会计人员被授予“会计监督”等法律责任。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也通过人事任免制度安排在原《会计法》中。会计(指主要会计人员,笔者注)由上级管理部门任命,但直接由单位负责人领导,立法者的意图非常明确。然而,从企业持续混乱的会计秩序来看,会计监督的意图远未体现出来。
如何安排会计人员的身份应根据具体的社会环境来决定。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可能更有效,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双重身份”安排尤为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