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生产要素价值论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次
评价生产要素价值论
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认为,产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三个因素共同创造的。三者相互合作,创造价值,参与利润分配。有这样一种观点,生产数据也创造了价值。从马克思理论的角度来看,萨伊的观点表明,生产数据是商品,有价值,可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一般来说,汽车的价值是生产汽车所需要素的活劳动价值(V+M)的总和。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从最基本、最简单的概念开始。首先,商品是一种外在的东西,一种依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东西,也可以说是最终的产物。这种东西与人们的需求直接相关,以给人们带来不同的效用来实现自己的使用价值。那么,生产资料是否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呢?不!满足人们需求的是人们通过生产数据的所有功能创造的另一个物理对象。在这个物理对象的生产过程中,生产数据只是一种简化人类劳动的工具和手段。有劳动者在生产资料的帮助下在其中工作,这种东西就是商品。此外,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生产资料是否参与交换?答案是否定的。如上所述,生产资料并不具备作为商品所需的最基本的特征,因此不能称之为商品。
生产数据创造价值理论违反了劳动创造价值理论,认为除劳动外,生产数据仍然是价值的源泉。那么,如何解释生产数据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误解呢?不要只关注产生价值的现象本身,用它来推导和总结逻辑,这并不难理解。首先,参与生产数据获得的新产品价值的增值是生产数据价值转移的表现。价值增值越多,转移的价值就越多,绝不是生产数据创造的价值。此外,生产数据是通过简化人类劳动来提高社会生产率,从而增加了产品的相对剩余价值。这种作用在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原始劳动的社会中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即在科技不断进步和生产数据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的今天,随着剩余价值的显著增加,人们更加意识到最终产品增值的重要因素。
通过对生产数据创造价值论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方面,他们扩大了劳动创造价值的概念。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料部门的产品,是用来交换的,是经过人工劳动的。但作为生产其他商品的工具,创造价值的劳动并没有投资于生产数据,而是完全反映在新商品的价值上。生产数据创造价值理论扩大了创造价值的劳动范围。另一方面,它不理解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作为劳动过程的要素,只在具体劳动中发挥物质因素的作用,创造新的使用价值。鉴于对上述问题对生产数据创造价值理论的判断,不仅人类劳动可以创造价值,而且机械设备等生产数据也可以创造价值。这并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事物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的表现,而不是因为它们是事物本身。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包含了人类无差别的劳动,不仅满足了人们的一些需求,而且参与了交流。其中,生产数据的作用是简化人们的劳动,加快人们的劳动速度,提高劳动生产力,作为工具或载体。每一轮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动物等生产资料都是过去劳动的产物。然而,他们不能认为自己能够劳动和创造价值,从而将劳动创造价值视为生产资料创造价值。
以上,我们讨论了知识的性质,否认了生产数据创造价值理论。可以看出,这些都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客观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