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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得税的性质

发布日期:2025-05-04 浏览次数:

所得税会计一直是会计研究的热点,但很少有人从理论上揭示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基本原理。本文试图对此进行初步讨论。
 
关于所得税的性质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会计制度一直把所得税作为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而在其他国家、地区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准则中,它被视为成本。1994年以来,随着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利润分配是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其性质属于所有者权益;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纯收入征收的税收,具有强制性和免费性,是企业的纯支出,本质上属于成本。为了符合国际惯例,还原所得税,财政部在制定《所得税会计处理条例》时改变了过去的做法,将所得税视为费用。所得税费用与一般费用相比有其特殊性:①所得税是一种宏观费用。它直接构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是企业消耗社会资源的支出,而不是企业获得某些资产或收入的支出。②所得税是一种法定费用。其数额取决于国家所得税法,它是免费的、固定的和强制性的,这不同于股东大会决定的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所得税性质的定义不仅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合理预测企业收入,而且有利于正确制定所得税会计政策,报告所得税信息。
 
几点认识 
 
1.所得税作为一种成本,应当按照成本会计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为报表用户提供最相关的信息。应付税法和纳税影响法是利用成本会计的基本原则处理所得税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在实践中,企业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法,并保持相对稳定。
 
 
2.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均不影响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上缴,即对国家所得税人无影响。
 
 
3.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影响了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企业采用不同的所得税会计方法,计算不同的会计报表指标。当会计利润小于应税利润且存在暂时性差异时,采用税收影响法可以比应付税法少计所得税费用,增加税后利润,从而提高公司每股净收入。同时,递延税列在资产负债表左侧,相对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这有利于公司的融资,特别是在这种情况可持续的情况下,更有利于企业。相反,采用税收影响法比应付税法计算更多的所得税费用,减少税后净利润,从而降低了每股收入,递延所得税负债提高了资产负债率。
 
 
4.由于纳税影响法的两种方法——递延法和负债法都将暂时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推迟到未来期间,当“递延税”余额在借方时,表示所得税费用;未来损失时,摊位所得税费用难以转回。一方面夸大了损益表中的税后利润,另一方面虚报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不符合稳定性原则。因此,会计制度规定,纳税影响法只有在确信未来所得税利益能够实现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否则应改为应付税法。
 
 
5.当递延法和负债法的税率保持不变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过程和结果完全相同。然而,在税率变化的情况下,递延法和负债法的会计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递延法以损益表为导向,忽略了暂时性差异转回时税率调整对税收的影响,使“递延税”账户的期末余额无法准确表达未来税收的抵扣权和应付义务,因此被英国、美国等国家否认。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导向,根据当前税率或即将实施的税率调整已确认的递延税,使“递延税”账户反映的税收影响与当前和未来的现金流有关,也赋予递延税余额以资产或负债的含义,因此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加有用,债务法已成为世界上流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