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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资者的交易结构

发布日期:2025-01-03 浏览次数:

天使投资者的交易结构
 
天使投资的规模非常有限。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发展初期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大;另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首先,天使投资者的特点是投资量有限。其次,在发展初期投资企业的风险很高,他们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天使投资者很难评估他们投资的企业。签订合同所依据的估计价值包括非常大的主观因素。根本原因是创业初期企业的价值难以衡量。
 
天使投资者的投资形式通常是普通股,而不是风险投资更倾向的优先股。此外,天使投资者通常只进行第一轮投资,而不进行后续投资。相反,在天使投资者完成第一轮投资后,风险投资者很可能进行下一轮投资。
 
天使投资者很少在投资合同中设置相对负面的协议条款,如排他性竞争,而风险投资者则不是。此外,与风险投资者相比,天使投资者通常不会设置特殊的退出权来保护自己。经验丰富的天使投资者更关注如何提高财务回报和退出投资的最佳时机。
 
早期的创业合同通常不全面,因为很难定义很多情况,可能的情况很难估计,所以很难签订完整的正式合同。企业必须用不完整的合同部分取代正式合同。
 
由于天使投资最早出现在美国,美国的研究成果最为完善。其次,在欧美发达国家和亚洲新兴国家,天使投资研究也相对成熟。然而,在中国,对国内天使投资者的投资风格还没有系统、全面的研究。与风险投资机构不同,天使投资者的动机不仅关心财务回报,还关心非财务动机,可分为“享乐投资者”和“利他投资者”。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天使投资者的风格和特点也有很多不同。交易结构具有以下特点:天使投资规模有限,估价签约主观性高,第一轮普通股投资,合同负面条款少,不完整性高。
 
鉴于天使投资回报率不高,其风险规避和共享机制将在未来逐步形成,以弥补这一点。更多的天使投资者进行联合投资,或与大型风险投资基金合作进行多方投资,是规避风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