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的对策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次
中国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我国服务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巨大的产业。这些都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产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
2、提高我国服务消费水平,缓解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培养居民服务业的消费能力,扩大国内服务消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努力培育符合消费发展一般规律的新型服务消费增长点。比如在居民特别是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中,快速升级消费电子通信设备、保险、教育融资等。;二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消费服务支出能力;三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是服务消费的集中地,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必将对促进服务消费的改善起到重要作用。
3、改善国内基本条件,为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奠定良好基础。良好的投资基础是吸引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前提。一般来说,服务业投资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基础。在硬件设施方面,要引导社会资源更多地投资于服务业所需的一些基础设施,注重扩大农村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覆盖面,形成便捷的国家交通、通信和网络体系。从软件基础上看,要加快服务业所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有计划地引导现有高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调整和增加服务业短缺专业,加强对企业现有员工的短期培训,改善原有人力资源状况;鼓励海外专业人才在中国就业,提高服务业的智力资本因素。
4、加强国内投资经济环境建设,为扩大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创造条件。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不仅取决于直接投资行业或企业的吸引力,还受到整个国内投资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内经济环境既涉及市场环境,也涉及法律环境。逐步打破垄断,加强竞争机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个别领域外,自然垄断产业应通过改革创造开放和竞争模式;非自然垄断产业应清除各种市场准入壁垒,允许各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和竞争。就吸引投资的法律环境建设而言,首先要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情况,在实践中建立统一的服务贸易基本法,包括服务业的国际直接投资,然后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和明确的、支持的单一法律法规。此外,针对服务业相当一部分服务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的现实,加快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国家统一、先进、合理的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技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