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欺诈的治理对策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次
财务报表欺诈的治理对策
1.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提高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制定没有经过“充分程序”,制定过程的开放性、公平性和约束会计政策选择的能力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财务会计准则,加强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方法变更的约束力,提高其普遍适用性和相对稳定性,是防止合理会计信息扭曲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法,增强单位领导的法律观念。财务报表欺诈和会计信息扭曲通常是由单位领导的指导引起的。因此,必须从源头入手,避免单位领导的违法行为。措施如下:一是提高企业领导的政策水平和法律观念,正确了解个人、小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主观避免违法行为;二是采取法律约束,明确单位领导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法,强制依法办事。
3.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明确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关系,处理国有股产权主体的虚假位置;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平衡和信息披露机制,降低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中会计欺诈的风险。在制衡代理人和大股东财务信息权力方面,除建立上市企业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外,还应加快会计管理制度改革,减少会计欺诈的机会。可以采取任命财务总监或实施“会计任命制度”的形式。
4.建立以现金流为主的现代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为了解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心的传统经营利润绩效评价体系的固有缺陷(如经营利润容易受到成本分配的影响),可以选择建立以现金流为主的绩效评价体系。这不仅可以极大地抑制上市企业利用评估和分摊来操纵利润的会计欺诈行为,而且可以促进现有流表的编制基础,使经营者的经营绩效评价更加客观和公正。一种可行的方法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发布权责发生制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还发布基于收付实现制编制的现有流表和利润表,以便市场投资者进行分析和研究。由于计算机广泛应用于上市公司处理财务信息,设计一套基于当前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为原始数据,以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同一财务信息,编制现有流表和利润表的财务会计软件,在技术和经济上都是完全可行的。
5.加强财务工作反假账技术措施。大多数现代企业使用计算机来处理账务。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财务会计软件大多具有强大的反结账、反过账功能。与传统的手工会计制度相比,无论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量有多大,如果纯粹需要欺诈,都必须重新处理形成的会计档案,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轻松实现,不留下任何痕迹(甚至几集或几年)。优化方法之一是在上市公司中广泛实施基于ERP的财务信息综合处理系统。这样,如果企业想进行会计欺诈,采用反结账、反过账功能,由于财务会计处理相关物流处理分布在相对独立的数据采集点,各信息处理点物流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逆转,增加欺诈难度,增加成本。这些都会极大地抑制会计信息失真。同时,还可以考虑加强证券交易所与税务、工商、海关、银行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核实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
6.改革会计人员管理制度,适度实施财务人员任命制度。现行企业财务人员由公司经营者直接聘用。由于商业利益,会计人员的权益集中在公司。这种管理机制是会计信息扭曲和会计监督减弱的原因之一。要有效解决与制度控制有关的问题,必须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的单位和部门管理机制。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借鉴国外切实可行的做法,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由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委派制度是指委托人通过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改变原会计管理制度下企业管理者轻松操纵会计的弊端,使委派财务人员能够站在委托人和公众的立场上公平客观地处理会计事务,从而达到避免会计信息扭曲的目的。任命制度改变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使财务人员与单位人事管理分离,改变了财务人员在单位附属过程中的异常现象,消除了会计人员的担忧,财务人员能够真正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7.建立健全行业检查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工作管理。大多数时候,注册会计师是财务报表欺诈的主要同谋和同伙,他们对欺诈的出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注册会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定期更新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储备,使注册会计师自觉抵制欺诈行为,不断提高审计信息的可信度。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管理,引入公司交替审计的工作模式,避免同一注册会计师连续审计同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