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模式

发布日期:2023-09-17 浏览次数:

我国金融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优化。在行政机构中,基于工作要求,财务集中会计模式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为了促进财务集中会计模式监督管理功能的实现,确保行政机构管理工作的顺利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中的财务监督管理问题
 
(一)监督职能主动性不够
 
由于缺乏监督职能的主动性,人员重视会计,没有深入管理。使用财务集中会计模式时,实施财务会计工作是基于财务会计中心,但专业会计人员较少。在日常会计工作中,由于工作任务较多,会计中心人员在多个单位兼职,日常工作精力较多,不能促进财务监督工作的积极发展,也不能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1]。
 
(2)财务管理与会计脱节
 
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工作存在明显脱节现象,无法获取信息的对称性。在财务集中会计模式下,会计功能是基于原单位的分离和划分,可以转移到会计中心。会计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没有有效参与工作会计管理,也没有充分掌握会计单位的业务情况,无法详细判断经济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导致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影响整个工作的积极发展。此外,在使用财务集中会计模式后,财务会计只保存、使用和清算固有资产。各单位控制时,工作人员不够重视,不能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影响整体监督管理。在使用财务集中会计模式时,也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支出情况。在每个单位,所有会计单位都是基于财务会计中心来完成的,当需要查询时,要在核心中心进行查询。发现特殊情况时,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相互传递,不会促进日常财务管理的积极实施。
 
(3)缺乏预算监督和约束
 
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中,预算进度的监督和约束相对薄弱。财务集中会计模式的使用可以分析各单位的预算指标,并申请支出。但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无法反映其科学性,在调整时更加随意。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能促进预算执行工作的积极发展,而且不能发挥监督职能。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理念不强。使用财务集中会计模式后,为了实现有效的财务会计和监督,需要提出各种手段,确保整个工作的稳定发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