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自身的特点
发布日期:2026-03-29 浏览次数:次
后续审计之所以被忽视,与我们经常将后续审计与审计的四个程序分开有关。我们认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决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后续审计将被视为另一个独立的审计过程。此外,由于其他主客观原因,后续审计通常很少或难以进行。
事实上,由于忽视后续审计工作,构成了审计工作中的“借据”现象,导致上缴、纠正、建议,严重削弱了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例如,县审计机关发现,县农业银行基层信用社和商业机构在发放贷款前,强迫企业主管部门与其签订《按贷款金额0.4%收取“贷款整体风险基金”协议》。审计要求得到纠正,单位已按规定纠正,内部审计人员在回访中发现,纠正问题原封不动。据笔者近日了解,近四年来,内部审计人员共审计了32个单位。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比较、分析、综合等方式,提出了147条有意义、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在交换意见时,他们也受到了大多数被审计单位领导的高度评价;但在最近的一次审计回访调查中,发现真正落实到位的只有41条,只有28条,充满内审人员心血和汗水的大量劳动收入被置若耳闻。归根结底,一方面,被审单位片面强调内外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这也与审计后内部审计人员未能及时进行审计回访有直接关系。一般认为,社会审计只对客户负责,无权代表所有者处理审计结论。因此,一旦审计报告给出,审计程序就会结束。事实上,就整个审计过程而言,审计程序还没有完全结束。审计报告必须经委托人批准(主要是指一些政府委托事项。事实上,一般委托事项也存在委托人批准问题)。委托人应进一步处理审计报告的意见或意见,事实上,他们已经履行了后续审计的职责。
那么,如何有效地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呢?笔者认为:首先要不断提高对后续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后续审计工作纳入正常审计程序,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一步。二是建立健全审计责任制,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结论的执行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公司进行处理和处罚后,不应感到完成,并对被审计公司执行审计决定和执行审计意见负责检查和监督。三是加强处理和处罚。在后续审计中,一旦被审计公司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当然,在后续审计中,一旦发现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不合适,应进行复审,再次作出审计决定。四是针对不同的审计内容采用不同的后续审计方案。财务收支审计和财务法律法规审计的后续审计范围小,及时性强,一般采用直接跟踪审计的方法;经济效益审计以建设方式提出审计意见,实施通常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有效。因此,后续审计应尽可能从经济、技术、财务等方面进行审计。第五,后续审计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写出后续审计报告,包括后续审计的内容、方法、时间和最终审计结果,后续审计报告也应送企业负责人审查。
鉴于后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自身的特点,作者认为有必要将后续审计(或审计回访、审计执行)作为审计工作程序的重要步骤,并将其独立划分为审计程序中的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