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选择
发布日期:2025-05-04 浏览次数:次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选择
成本核算是企业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设立“所得税”账户,核算本期应当承担的所得税费用。本期应缴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由于税法和会计制度的目标不同,本期收入和费用的确定和确认也不同,可能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利润的差异。本期所得税费用是按会计利润还是应纳税利润计算,对这一问题的不同选择有不同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1.应付税法。这种方法要求所得税费用按税法计算,等于本期应纳税额。因为所得税是本期收入产生的法定费用,与以后各期收入无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当由本期收入承担。同时,这种方法根据应纳税利润计算所得税费用,使本期所得税费用的发生与本期应纳税额相同。计算方法简单易掌握,而递延税法根据会计利润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则应将纳税影响金额递延至未来期间。由于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处理不稳定。当然,应付税法也存在一些缺陷。在税法和会计制度规定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工资费用和业务招待费用较大,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与按会计制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差异较大。
2.税收影响法。根据《纳税影响法》,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收入、费用或损失的确认标准不同而形成的。这种差异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也不会在未来转移。因此,在本期核算中只能确认永久性差异。临时差异是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收入和费用所有权期间的不同规定而形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临时差异将被转移,其对税收的影响也将被消除。因此,所得税费用可以采用跨期摊销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法对当期所得税费用和税后利润的影响。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无需调整暂时性差异,只需根据会计利润调整永久性差异,然后乘以所得税税率。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的差额是暂时不同的税收影响,记入“递延税”账户。当期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付税款的,“递延税”账户表示预缴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反,“递延税”账户记录为待摊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资产。随着暂时性差异的转回,“递延税”账户的纳税影响逐渐转销。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新的临时差异,“递延税”账户的最终余额为零。从结构和用途上看,“递延税”账户属于跨期摊销账户。其目的是使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比例原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及时调整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所得税是一种特殊费用。与一般费用不同的是,递延税的确认和摊销与暂时性差异的发生和转移金额、时间和税率有关。临时差异发生的时间、金额不一定等于转回的时间和金额,适用税率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临时差异发生和转回的时间内,“递延税”账户的借方和贷方金额不一定对称分布。纳税影响法的两种具体方法——递延法和负债法,都主张在临时差异形成期间确认纳税影响,当临时差异转回时,相应的纳税影响将被转销。主要区别在于对税率变化的反应不同。递延法确认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金额,按当期税率计算,暂时性差异转回时,仍按原税率转销税收影响金额。递延法强调权责发生制和比例原则,重视本期损益计量的客观性。然而,在暂时性差异转回和税率变化后的每个时期,损益表中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不同于暂时性差异形成期间的历史税率,也不同于当期的法定税率。而且,“递延税”账户余额只有在未来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才意味着预付所得税或应付所得税。在未来税率变动中,不能表示预付所得税或应付所得税,只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出“所得税贷款”或“所得税贷款”,不利于资产负债表信息的正确使用。
根据转回时的税率计算,确认负债法对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可以克服递延法的缺点。《负债法》要求,在临时差异发生期间确认纳税影响金额时,明确当期或以后新税率的,按临时差异乘新税率计算纳税影响金额,并记入“递延税”账户。如果你不知道新税率,你应该按照当前的法定税率计算税收影响。未来税率变动时,不仅要按新税率计算当期税收影响,还要按新税率调整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临时差异转回时,按当期法定税率计算纳税影响金额的转销金额。在债务法下,损益表中的实际税率与当期法定税率不一致,只有当官方公布的税率将在下一期间生效或变更,并且必须调整之前确认的递延税款时。该处理方法赋予“递延税”账户余额资产或负债的意义,使资产负债表中的信息更加相关。虽然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有失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比例原则,但债务法比递延法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