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影响“后农业税时代”村级财务管理的因素分析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影响“后农业税时代”村级财务管理的因素分析
 
(1)村级财务队伍规模小
 
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主要是村民推荐自选、村级委托代理等。委托代理主要是指委托代理人经营管理村级财务的合同关系。这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一个村只有一个会计,有些村或会计出纳村干部,会计专业水平低,专业知识不熟练,文化程度低,缺乏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不熟悉相关会计法律意识等。例如,南宁市马山县村级财务管理调查显示,由于这些自然村经济不发达,村民文化程度不高,多为文盲、半文盲,村干部通过选拔,少数村干部是大学生村官,这个狭小的上升空间往往只成为大学生的跳板,大多数村干部多职,对村级财务工作不熟悉,缺乏专业会计技能,难以规范工作。在当前后农业税新形势下,弱小的村级财务管理团队虽然扮演着“管家”的角色,但很难完成这项伟大的任务,严重影响了村级财务的正常工作,导致会计信息扭曲、财务管理混乱、账簿登记不清等问题。
 
此外,我国村级财务管理滞后,农业时代的村级财务管理需要高水平、高素质、高专业化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国大部分村级财务人员都是非专业人士。此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为财务人员提供的培训机会很少,使得村级财务人员难以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也无法掌握新时代的财务管理模式。因此,村级财务人员管理能力难以提高,管理制度不完善,难以充分发挥有效的管理方法,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滞后,影响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序进行。
 
(二)村级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不足
 
我国农村村民整体素质不高,村级财务管理的积极参与者是村民,村集体经济资产所有者也是村民。因此,村民的文化素质决定了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主要素质。文化水平低的村民在参与村级财务管理时容易产生非理性行为,容易被犯罪分子迷惑,因为他们的理解和理解可能只是八卦、谣言偏见,缺乏理性的政治观念。[17]村民文化水平低主要是由于当时经济落后、缺乏传统观念和教育,导致我国文盲村众多。村民的文盲或半文盲给村级财务管理的民主自治带来了极大的局限性。如南宁市马山县自然村村级财务管理调查分析,当地村级干部文化不高,专业素质低,对专业会计知识不熟悉,经常把会计和出纳混为一谈,会计准备的原始凭证也不规范,漏洞大,村级干部观念普遍陈旧,处理方法落后,财务法律法规意识薄弱,部分村级干部认为采取村民自治或村民监督是一个大问题,所以摆脱财务制度的限制,随意工作,使后农业时代的村民自治成为村干部自治。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文化程度低的村民难以有效监督村级财务管理。
 
虽然村级财务人员是通过村民的推荐和村委会的讨论聘请的,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大部分村级财务人员都是村级干部指定的,很多村级干部安排亲友担任村级会计或出纳职务,给村级干部的职务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容易滋生私欲,而且这些财务人员的素质往往不高,给村级会计带来了很多不便,比如原始凭证内容不详细、收据入库、格式不规范等。,或者村级干部为了私利随意更改账簿记录、随意开支、虚假公益、非法占用等。或者财务人员因业务操作流程不熟练,导致会计数据缺失、资产管理混乱、会计科目不全、签字盖章手续不足等。
 
(3)各部门领导对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重视
 
由于农村财务管理由农业经济财政部门管理,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上级财政部门难以按照有关法律进行管理。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许多村干部认为村级财务管理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职位,为村委会服务,依靠村委会生存,没有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村级领导在选举或聘用村级财务人员时,对财务人员不太重视,要么任人唯亲,要么随意找人担任,从根本上导致村级财务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低下,管理模式混乱。此外,村委会干部每年都有新任命,频繁更换,也导致部分村干部对现行财务法或国家村级财务管理政策知之甚少,村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不懂法律不守法,或知法违法思想,但让自己的私欲控制村级集体资产。这种片面的理解直接导致村级领导不重视村级财务管理,长期不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日益猖獗,给犯罪分子一个机会。
 
(4)不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但在不同的地方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在发达地区,村级财务管理可以刺激当地非农业产业的发展,但在以农业产业为主的乡镇,很难维持稳定的财政收入,而有限的财政却因分配不均而陷入困境。这主要是由于村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错位导致的管理权不一致。
 
我国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也直接导致了村级财务管理的混乱。比如村级财务人员利用职位之便,不开正式收据组织收钱,也不开正式发票,而是用收据白条登记账簿,或者收据上没有收款人的盖章和签名。这些滥用权力的地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干部和村级财务人员串通,不写发票、不合同、不验收,随意填写费用。这种以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在很多村级财务管理中都很流行。一些干部为了私利不惜一切代价承包各种村级项目,兼职多职,承担财务职务,使村级会计和出纳成为虚职,随意更改拨款收支,造成村集体经济资产、债权债务管理混乱。不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上级部门审批制度导致审批现象混乱。
 
根据我国会计法,村级财务会计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而国家会计工作由国务院财务部门负责。但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由财政部、农业部管理,具体管理范围和职能尚未明确说明。事实上,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部门不受县财政部门管辖,而是分为农业经济部门,这显然违反了我国会计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