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_财务海南
欢迎访问财务海南!
0898-65859863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会计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次数:

资产清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有关经济组织根据账簿记录数据对物资等资产现金进行统计,查询核对相应的银行存款、债券、债务等,同时查明实际存款数量是否符合账户存款数量[1]。资产管理的核心基础是资产清查。通过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核查和核查,促进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建立,对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财务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固定资产盘亏,二是存货盘亏,将盘亏和盘盈纳入年度盘点财务报告。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
 
会计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保障也大大提高,进一步扩大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固定资产规模。目前,我国部分国有资产配置不公平、不合理。同时,单位和部门之间也存在分配不均、超编、超标等现象。同时,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能力较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存在诸多问题。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将存在的问题总结为以下四点:
 
首先,由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和处理国有固定资产时,大多只是列出事业单位资金,未能有效反映现有固定资产和资金。
 
其次,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将开展资产清查会计工作,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户记录表,也未将固定资产登记在备查账簿和管理账户中。事业单位未科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设立的管理台账存在诸多不合理问题,导致会计工作中无账或无账[2]。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重复购买小型设备等固定资产,个人长期占用国有小型固定资产的现象。办公用房、车辆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没有统一的定额标准,也没有严格按照制定的定额标准执行。
 
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会计工作时,大部分管理单位都是用明细账代替固定资产备查账和管理台账,缺乏相应完善的程序,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有形资产查明制度方面具有执行力,在资产查明方面也存在走过场现象。对于报废、损坏等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处理。上述问题的存在是会计工作的形式。
 
第四,在会计工作过程中,财政部分、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固有资产信息流通不畅,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在制定资产购置预算时缺乏合理依据,导致固定资产重复购置、超标购置、资产利用率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