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重大事件_财务海南
欢迎访问财务海南!
0898-65859863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影响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重大事件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次数:

影响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重大事件
 
笔者认为,影响(或正在影响)内外审计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主要包括:
 
1、西方现代内部审计
 
1941年,维克多。布兰克(Victor Z.Brink)内部审计的第一部作品《内部审计》在美国出版。同年,来自不同行业的24人在纽约联合组织成立了内部审计师协会(IIA)。
 
1974年,美国著名的“水门事件”及其后来的一系列非法政治捐赠案件和海外贿赂案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关注,商业公司因辜负公众的信任而受到广泛批评。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反贿赂法(FCPA),同年4月,美国证券委员会促使公司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SEC)纽约证券交易所批准了新的交易标准,要求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
 
1978年,内部审计师协会(IIA)颁布了第一个完整的内部审计实践标准,首次严格定义了“内部审计”的概念。
 
2001年12月2日,拥有498亿美元资产的能源巨头安然申请破产,在美国500强公司中排名第七,为公司提高审计服务(Arthur Andersen LIP)2002年8月,由于操纵会计报表和金融欺诈,最终宣布退出审计行业。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签署了著名的《萨班斯-奥克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2002)明确规定,公司高管应对公司财务信息负责,故意违反规定的,将面临25年以下罚款的严厉处罚。特别重要的是,该法案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公共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规定公司内部审计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以联邦法的形式规定了公司专门机构的组成和职能,开创了美国联邦立法史的先例。
 
2、中国现代内部审计
 
1983年9月,中石化总公司率先在全国设立审计部,是新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198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该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1985年12月,国家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是审计署成立后第一份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了我国内部审计工作。
 
1989年12月,审计署重新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废除了1985年的规定。
 
1995年7月,审计长郭振干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取代了1989年的规定。
 
2003年3月,审计长李金华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一名 4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本规定是在总结1995年规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制定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内部审计在几代内部审计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我国内部审计机构8万多家,从业人员30多万人。内部审计每年完成审计项目约50万个,年度查处违纪违规、浪费损失、提高效率所创造的价值近1000亿元,为国民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