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理财目标
发布日期:2026-06-19 浏览次数:
本文分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目标的不同要求,认为合理分配和监督企业财务权利是保持经营者财务目标与投资者财务目标一致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建议通过改革总会计制度,建立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总经理与总会计师合作监督的经营模式,实现对国有资本的有效监督。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致,公司的经营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人们希望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起的代理关系问题,最好地结合投资者、经营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探讨了通过改革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总会计师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企业理财目标
在确定现代企业的财务目标时,应综合考虑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员工、客户、政府和社会的不同利益趋势。不同利益主体对企业财务目标的影响程度不同。在一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总会有一些主体对企业起着关键的控制作用,承担更多的风险,而一些主体对企业财务目标的确定没有决定性的作用。
企业在确定财务目标时,需要考虑的利益相关者不是全部,而是关键主体。由于企业的所有权属于投资者,投资者的目标必须是企业财务目标的主要决定因素;企业经营者分享甚至“垄断”企业的控制,经营者的目标必然影响企业财务目标的确定。在企业财务目标函数中,经营者和投资者是两个重要的变量,债权人、员工、客户、社会等相关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目标的影响只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约束。
投资者和经营者是两个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价值取向和目标选择上不可避免地存在偏差。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资本的保全和增值,即获得更高的资本回报,并尽一切可能要求经营者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就经营者而言,其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个人效用,即追求高回报,增加闲暇时间,避免风险。在不同目标的驱使下,经营者可能会偏离投资者的目标,利用自身掌握企业信息的优势,或不负责任地没有创新精神,但谨慎(属于道德问题);或者通过增加在职消费甚至损害公司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属于逆向选择)。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取决于两者利益的协调。
由于投资者和经营者行为动机和目标选择的差异,签订的合同也必须是不完整的合同。不完整的合同必然会影响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各种资源配置的效率。此外,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存和增值,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的投资者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建立监督机制,促进经营者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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