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的存在问题_财务海南
欢迎访问财务海南!
0898-65859863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的存在问题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

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应对策略
 
(一)确定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合同审计是清单定价工程结算审计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工商部和建设部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广泛应用于施工合同中。本合同由协议、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除一般条款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外,协议仅确定项目价格、工期等主要内容,特殊条款是对一般条款中未知事项和项目特点的补充协议。审计中发现,虽然部分施工合同采用示范文本合同,但协议中的工程成本与中标价格不一致。在特殊条款中,没有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实质性回应,甚至提出与招标文件内容相矛盾的资金,这是合同审计的关键内容。例如,在办公楼项目审计过程中,双方约定单价合同相同,但特殊条款还规定劳动力成本随中国政策调整而调整,招标文件中的劳动力单价由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种市场风险和政策调整,企业独立投标人完成价格结算不调整违反,项目结算定额劳动38800个工日,劳动力单价中标价为44元/工日,由于国家政策性定额工日基价调整至53元/工作日,劳动力成本增加了34.不计取92万元,可见合同审计的重要性。
 
(二)正确计算审查设计变更价格
 
设计施工内容变更涉及两种价格调整:一是由于工程概算编制人的技术水平、问题考虑的完整性、责任感等因素,导致清单编制粗糙,导致清单内容与图纸内容不一致,导致价格调整;二是现场施工设计图纸的变更使施工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清单内容不一致,导致价格调整。第三,招标时的临时定价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重新定价。对于因工程概算编制错误而引起的价格调整,处理方法是在出售招标文件前,由招标人委托合格的成本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查,防止因编制错误而引起的价格调整,或在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加入相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概算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建议。如无疑问,认为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概算包含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即使工程概算包含漏算或少算的内容,招标人也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成本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对于招标人现场施工中原设计图纸内容变更引起的调整,清算价格与投标综合单价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确认后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在审计过程中,应注意劳动力、材料、机械成本、管理费和收入计算标准,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劳动力、材料、机械成本等价格标准确定,官方费用按定额标准执行。
 
(3)在竣工结算阶段控制工程概算的重点
 
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核心部分。造价人员应充分利用工程前期和中期跟踪审计中发布的审查意见和阶段性审计结论,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竣工结算应检查各子项目的实际工程量和综合单价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一致。计算工程量时,应根据竣工图纸、工程变更等竣工数据再次计算工程量,注意变更中的工程量和竣工图是否重复。防止多计、漏计、错计和重复计量。临时定价的确认应根据实际使用的材料规格和品牌进行市场调查,以确保材料价格的准确性,减少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