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存量资金审计
发布日期:2026-02-21 浏览次数:
一、财政存量资金审计
从财政角度看,财政存量资金相当于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未使用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各类财政专户结算资金等财政存量资金。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关注部门预算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要求各部门银行账户的全部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结转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及时合并不合规的财政专户和非法设立的单位银行账户,将所有存量资金转入国库。因此,审计需要核实各部门(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真实规模、结构、趋势和预算安排,分析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形成的原因,揭示项目进展缓慢,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符合实际情况,导致年终结转结转资金较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未按规定处理基本建设结转结余资金,隐瞒结转移结余资金。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节约反对浪费的专业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自身实际情况,各地先后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务用车改革的时间和步骤。2015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届时,公务员将选择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的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各级党政机关在岗部门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与者将获得公务交通补贴,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通过公开拍卖处置。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工作,将取消车辆处置、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查处车辆处置不规范、处置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超范围、超标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违法行为,并对保留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和“六不”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的保障作用,审计署办公厅发布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实施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意见(试行)》,促进政策措施的实施。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和要求,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宏观政策稳定、产业政策准确、微观政策活跃、改革政策实际、社会政策支持的总体思路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化、降低成本、加强薄弱环节”五项重点任务,制定了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案,努力通过审计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顺利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实扎根,发挥实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还应结合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对部门进行预算执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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