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模式创新需求
发布日期:2025-11-29 浏览次数:
审计组织模式创新需求
矩阵组织通过提高审计人员在项目之间的流动性来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审计机关内部的业务沟通,但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无论是在当前还是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之后,审计仍然迫切需要进一步创新组织模式。
(1)审计任务与资源之间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审计资源相对稳定,增长缓慢。然而,社会对审计的需求增长得更快,这是我国审计工作长期以来面临的问题。(1)人员编制有限。地方审计机关工作人数与任务人数之间的差距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员的“老龄化”和故障现象也逐渐出现。人力资源和财产管理改革后,省审计厅统筹管理审计项目,部署市人力资源部,省级项目更方便,也可能更频繁。大量临时任务和综合工作使人员配备紧张,有时甚至审计项目现场只有两三人工作。(2)资金不足。审计制度不能实行垂直管理,资金由地方政府和财政局保证,使市审计局资金有限,不能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借助审计部门、派出办公室或派出局等专家工作。资金短缺导致审计机关依赖地方政府,影响审计独立性。此外,审计项目的进度无法保证,审计难度搁置,降低了审计质量。(3)审计信息沟通不畅。在信息时代,信息就是资源。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之前,双管理下的审计机关更像是横向行政。市局只有在省级项目和干部培训中才有合作的机会。审计经验无法沟通,难点问题难以解决,成功案例难以复制。
(2)地方中心的审计工作不够。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地方审计机关由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政府领导,作为地方政府的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地方治理的基石作用。Y市审计局2014―以2016年项目计划统计为例(见右上表),Y市审计局共安排审计项目162个,其中市局自定25个,仅占15.4%,选择空间较小。审计局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审计厅或审计署的地方派驻机构。如果上级审计机关和行政系列任务安排过多,审计参与地方治理的自由度将受到限制。审计局与同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舆论共存,听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呼吁,制定自选项目,为城市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专业建议,是审计机关地方价值的体现。
(3)审计缺乏指导,审计质量不高。审计结果是审计人员制定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总结审计工作、提出审计建议、执行处理、处罚和转移决定的审计结论。国家审计应当成为受人民尊重、受审计单位重视的政府机关,从审计质量入手。审计结果的应用直接反映了审计质量。
审计署层面的审计投入产出逐年增加,2015年已达到15年∶260年,这一成就与其行政地位和业务能力密切相关。但根据Y审计局2015年完成的38个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除外)的统计分析,只有14个项目撰写了审计报告等材料,只有9个项目的相关报告信息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和采纳,反映了审计项目执行效果的不足和审计资源的浪费。在审计需求快速发展的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从上级获得的指导有限,专业能力不足以满足各审计任务的需要,导致地方审计机关不了解审计结果需求者的期望。如果审计意见不全面,建议不能采纳,结果不能使用,审计流于形式,整体降低审计质量。
(4)审计成果评价机制不完善。工作成果评价和绩效评价是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外部激励。审计部门的绩效评价体系已基本建立,但从数量维度对审计部门、个人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仍是最直接、最常用的方法。评价指标一般包括完成的审计项目数量、利用信息技术完成的审计项目数量、采纳的审计意见数量、调查处罚的违纪金额、增收节支金额、移交审计决定数量等。全覆盖不仅扩大了审计范围,而且丰富了审计内容。许多审计项目的结果不能定量评估,如政策跟踪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如果内部审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国家审计服务(即建议)的功能也非常重要。无形的审计结果和审计结果的长期效果是审计产生的价值,也值得纳入绩效评价。如果成功的审计项目案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恐怕会削弱业务交流的质量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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