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视角:会计监督主体之间的关
发布日期:2025-10-19 浏览次数:
一、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视角Ⅱ:会计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同意“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制度,由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和政府实施的监督三部分组成。它是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背景下,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会计监督经验和“安全”等一系列会计欺诈事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依赖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监督制度。在本制度中,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内部会计监督自律,是中国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社会审计监督是中国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补充;政府部门监督权威,是中国会计监督制度的主导地位。
当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网络会计监督体系。在分析我国会计监督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程安林提出建立四级网络监督体系。第一层次是国家法律监督,监督主体是政府部门;第二层次是行业自律监督,监督主体是非政府组织;第三层次是部门自身监督;第四层次是社会监督,主要是公众参与市场过程中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体通过对监管对象披露会计信息的评价,对会计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会计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在各级责任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级监管体系之间的关系。
二、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视角Ⅲ:会计监督体系内部机制
在学术界,从这个角度讨论会计监督体系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最早、最直接的研究是张俊民对会计监督体系的讨论。他指出,会计监督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会计工作领导制度、会计法律管理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决定该监督制度的内在基础是一定条件下的社会权责结构。其中,会计工作领导制度一般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集中领导制度;另一种是分散领导制度;会计法治管理制度分别在英国、美国和大陆的特点;会计管理制度分别适应集中领导制度和分散领导制度,在两种制度下表现出不同的实践和特点。当然,也有很多学者从这个角度构建了会计监督体系。徐经长提出,会计监督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会计监督的标准化体系;二是会计监督的运行体系。规范体系解决了建立会计监督规范的问题,运行体系解决了如何实施和实施会计监督规范的问题。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会计监督活动中共同发挥作用。刘永泽指出,会计监督制度应包括会计监督立法制度和会计监督执法制度。会计监督的立法制度解决了会计监督的法律建设问题,是实现会计监督的手段和工具。立法机关通常负责制定法律,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和行政规章制度,自律组织制定行政规章制度;会计监督执法制度需要反映会计监督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主要包括会计监督主体、会计监督对象和会计监督范围。毕秀玲提出了实现政府会计监督目标的机制: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机制是监管权分配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根据结构决定性理论和结构决定性功能,应注意结构选择的安排,而不是结果本身。因此,监督的组织机制是决定监督效率的最根本原因;运行机制包括制定会计规范、强制审计、事后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措施。会计规范制定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标准,强制审计提供了会计信息质量状况的鉴定意见,后处罚对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并向利益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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