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现状
发布日期:2025-10-17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适应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推进。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完善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许多问题
需要解决,尤其是财务会计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现状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会计遵循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在加强基金管理、规范会计、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两种制度适应当时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基金的模式,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强调社会规划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金积累模式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财务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改革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算混乱
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核算,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只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在“有条件地区”进行详细核算。实际操作是相当数量的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混合核算,大量的统筹基金缺口由个人账户资金弥补。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当年基金入不敷出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使用多年来滚动余额的存款。如果某一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入不敷出,个人账户区域“无条件”核算,用“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弥补整体基金缺口是合乎逻辑的,很难找出使用多少,给个人账户的单独核算留下了重大隐患。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完善城市社会保险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发布[2000]42号),规定“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根据这一规定,在协调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会计时,应严格分账管理,特别是个人账户基金实施后,应有专门的配套会计制度。个人账户的会计应清晰准确,但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没有相关规定,因此现行制度中个人账户的会计内容亟待完善。
(2)未缴养老保险费未进入会计制度
从我国现实来看,养老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总体设计理念与预算会计制度相似。《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贷款记账法。“这种会计方法的优点是相对简单,能够真实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缺点是难以真实反映基金运作的结果,对债权债务的控制不力。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单位经济效益差、资金周转不畅、单位法人保险意识不强等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应付现象,有些地方相当严重。根据现行收付实现制度的会计方法,在养老基金的收缴中,社保机构实际收到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只做基金收入账户,但应收未收形成的欠款数量只记录在辅助账户上,并没有真正进入会计制度。由于用人单位和个人一方面必须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另一方面,养老保险费欠款现象不可避免,如果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度的会计原则,应收未付款不反映在账面上,会导致账面记录与实际债权债务不一致,不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基金收入的全过程,往往容易出错。基金债权得不到有效的会计监控,容易导致基金债权会计监控功能失效。
(3)部分会计科目的设置不符合个人账户的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完善个人账户”;《决定》强调,“要继续做好东北三省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制定其他地区扩大个人账户试点的具体方案。“但目前,在养老保险业务部门,每个参保职工都有个人账户存款,包括年度和累计个人支付本息、单位转账本息等,财务上没有单独的个人账户会计科目;在基金收支方面,只设置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科目,没有总体基金和个人账户;在基金余额中,只是一般的基金余额,没有总体基金余额和个人账户余额的具体情况,更不用说反映个人账户的空账户了。目前的空账情况只能从业务数据中查询和计算个人账户的累计存储金额,然后结合财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余额进行分析和确定,这显然与实际个人账户的要求不一致。
(四)养老保险基金多年结余不够准确
根据养老保险条例,被保险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尽可能收取应收款。应当说,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以货币形式出现,没有实物收支。但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初期,为保障事业发展,部分地区使用养老保险基金购买的固定资本,人民法院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判决破产拖欠企业以实物资产抵消养老保险拖欠,仍未实现的资产构成实物余额,但这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没有得到反映。
- 上一篇:启示中国建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