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公平:有效监督弥补制度缺陷
发布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
效率与公平:有效监督弥补制度缺陷
大宗交易系统的缺点是降低了交易的透明度,这对中小型投资者是不公平的。这反映了交易系统目标之间统一和矛盾的辩证关系。
(一)大宗交易制度和市场效率
从交易机制的角度看,证券市场的效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信息效率,又称价格效率。②价格决定效率,即价格决定机制的有效性。③运行效率,即交易系统效率。在三者中,信息效率是证券市场最重要的,后两种效率是不同层次信息效率的表现。对于一个市场来说,由于摩擦的存在,研究市场微观结构各部分对价格的影响是为了减少摩擦,这不仅包括直接成本,还包括技术落后、规则过时、信息传输机制差、金融工具不当、缺乏参与者造成的成本。所有这些都会影响市场的效率和价格的形成。成本最有可能的影响是交易价格不能完全立即反映所有可能的信息。此外,成本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股票的均衡价格和预期收益。因此,从信息和操作的角度来看,较低的交易成本是股市效率的标志。建立大宗交易体系可以降低成本,因此可以提高市场效率。
(二)大宗交易制度和市场公平
大宗交易系统的场外议价交易和为不同投资者设置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降低了透明度,反映了交易系统设定目标的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大宗交易系统并没有完全牺牲公平性。各交易所以失去部分公平为代价,以换取市场效率,以有效监管弥补制度缺陷。例如,虽然许多证券交易所允许大型交易提前在场外进行谈判,但规定交易必须在场内进行;一旦大宗交易完成,必须立即向交易所报告所有交易细节;虽然交易前信息没有公布,但所有交易委托过程都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及时监控,确保交易委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采用延迟交易报告制度,虽然交易后信息没有及时公布,但也有类似的规定。
此外,从现实和交易制度的政策目标来看,要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还需要扩大证券监管的范围,统一监管标准和方法。在监管方法上,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特别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促进证券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证券交易的趋同将促进证券监管体系、监管内容和监管模式的趋同。这就要求加强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特别是证券法规监管、行业约束和市场约束的结合。
结语
本文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入手,说明交易制度影响价格的确定,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结构,需要不同的交易制度;然后从成本、策略和信息披露入手,说明机构投资者需要不同的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制度。最后说明,虽然这种交易制度可以提高市场效率,但也会影响市场公平。对于这一缺陷,有必要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以实现兴利除弊。所有分析都表明,实施大宗交易制度对于当前市场主体结构中机构投资者比例不断上升的现实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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