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关联交易的特点和新趋势分析
发布日期:2025-05-04 浏览次数:
不当关联交易的特点和新趋势分析
研究表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遏制不当相关交易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然而,为了避免监管,不当关联交易在内容和形式上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包括:一是关联交易类型不当,主要包括关联销售、关联采购、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原因是中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重组,为了争取上市,母公司将其“优质资产”(子公司、生产线、矿山等)剥离成上市公司,人员、财务、资产没有完全分离,使这些上市公司对母亲有强烈的依赖。就大股东非法占用资金而言,无论是相对比例还是绝对总量都令人震惊。例如,2004年,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837亿元,发生余额为1348亿元,约70%的上市公司以非经营性目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纳鹏杰等,2005)。另一方面,非法担保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数据显示,2004年深市违法担保比2003年增长700.64%(邹雄,2005)。这也与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贷款融资困难有关。二是关联交易不当非关联。2001年12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联方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关联交易价格明显不公平的,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为了逃避其监管,关联交易立即呈现出隐形趋势。也就是说,通过各种手段将关联交易转化为非关联交易。比如通过出售股权等方式,关联方关系在形式上解除,但在本质上仍有关联关系;通过多次参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故意隐瞒关联方关系;寻找中间过渡性过桥公司,将实质性关联交易转化为非关联交易(薛珍、林晓兰,2005)。关联交易非关联,其手段更加隐蔽,难以察觉,增加了监管难度。三是商标、专利使用权成本大幅上升。上市公司通过不当关联交易,向母公司(集团公司)支付巨额商标、专利使用权使用费。如果五粮液2001年需要支付其关联方1.2002年3月20日,04亿元商标使用费(雅安网)。如山西焦化大股东大幅提高商标使用费,由2万元急剧增加到607万元(新京报,2004年12月17日)。上述分析表明,不当关联交易不断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征。这些最新的变化和特点,一方面表明政府监管机构、相关交易者和市场投资者正在关注相关交易,另一方面也表明不当相关交易正在努力寻找更适合其生存的新内容和形式,以避免监督和调查,实现其不当目的。可以预见,关联交易不当存在的方式会有更新、更隐蔽的变化。因此,研究和揭示不当相关交易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必然对其规范起到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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