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现状
发布日期:2025-01-01 浏览次数:
我国风险投资现状
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全国有1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这些公司70%由政府出资,注册资本约80亿元,实际投资不足10%,约8亿元。此外,海外市场在中国的投资约为2亿美元,总额不超过3亿美元。与1999年最高的480亿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相比,规模差距明显。客观地说,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风险资本制度设计,导致大量风险投资机构只能采取公司制度的形式,风险投资企业的资本财务状况不符合企业财务风险投资要求的独特严格规定,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至少50万元,上市公司股票总股本5年以上 000万,而且最近连续三年盈利,这对初创公司来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此外,《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第八十条规定的技术贡献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部分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特别规定不得超过35%。这些法律制度是追求高科技、高风险、高回报的风险投资企业的诅咒,风险投资的发展正在苦苦挣扎。因此,呼吁修改现行《合伙法》增加有限合伙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大。事实上,我国1997年的《合伙法》已经考虑了有限合伙制的内容,但在最终审查中被删除。原因之一是中国目前还没有实施这种形式的企业,似乎不需要这种形式的企业。这只能表明,合伙法的发展缺乏广泛的法律视野,而不是对有限合伙法的理论深入研究,缺乏广泛的立法可行性调查,缺乏前瞻性的立法必然成为制度障碍和经济发展。目前,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和数量分别以每年50%和45%的速度增长,这反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果立法没有给出相应的积极反应,必然会挫伤投资者的信心,需要冒险进入这一领域,延缓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颁布的有限合伙制只有《中关村有限合伙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国内立法的空白,为有限合伙制开辟了道路。然而,由于这些法律法规与现行法律的立法冲突,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官方的认可。事实上,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没有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根本原因仍然是缺乏自信和明确的政策。不久前,中国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天绿风险投资的死亡就是一个非常痛苦的例子。由于相关政策的不确定性,投资基金掌握在手中,找不到合适的项目或项目。虽然有合适的项目,但由于投资方式和组织形式,无法达成协议。因此,如果中国没有正式立法,中国的风险投资产业就不可能有任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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