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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控五级权责划分

发布日期:2024-06-10 浏览次数:

村级财务管控五级权责划分
 
1.省级监管职责
 
在村级财务无极监督机制中,省级机关宏观指导省、市、地区各市、县开展财务管理,制定村级财务管理的宏观指导意见和政策,必要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适合省级情况的村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
 
2.市级监管职责
 
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市机关应当发布和上传上情,印刷省、市、区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分发给各辖区、县,组织安排村级财务运行总结,以数字形式总结分析,形成报告,报省级机关。
 
3.县级监管职责
 
县级机关在遵循上级宏观政策指导的前提下,结合县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县农村监督工作实施的相关指导和建议。同时,县级财务还应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平台和资本管理平台,帮助村级财务,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规范流程,提高监督质量。
 
4.镇级监管职责
 
乡镇是我国行政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也是与村级组织关系最密切的行政组织。在村级财务五级管控中,镇级机关发挥了监督和信息披露的职责。由于镇基层政治的特殊性,镇级机关也直接肩负着村级财务监管信息的选择。
 
5.村级监管职责
 
在村级财务监督过程中,村级控制承担着实施与监督的统一。村级财务监督政策应当立即公开、抽样,确保村级公共财产的专业、合理、透明使用,提高村级财务监督的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