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02-09 浏览次数: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作为重要的研究机构,国家投资不断增加,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大幅增加,科研收入比例不断上升,科研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越来越明显。鉴于科研收入的不断增长和来源渠道的多样化,高校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实行科研收入收支两条线,实行专项管理、专项资金和单独核算。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6]。
1. 研究人员对科研收入性质的理解存在偏差。许多人对科研收入的性质有错误的理解,认为个人申请获得的科研资金是他们自己的“私有财产”,财务管理部门只代表他们管理,不能限制科研资金的支出。这些误解是由于研究人员不了解财务制度造成的,因此需要加强对研究人员的宣传,培训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消除他们的误解。以高校名义或者以高校职工个人身份申请取得的各类科研资金,均列为学校科研收入,是高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学校所有,服从学校管理,应当主动接受财务部门的管理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 科研资金财务管理缺乏必要的科研项目成本核算。由于高校是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实行教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没有成本核算,科研经费核算只能从支出核算方面进行,缺乏成本核算。缺乏成本核算制度,使财务管理部门将科研资金核算变成了“流水账”。根据中国科技部发布的相关文件,首次将科研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性质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部分设备采购费用、能源动力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学术交流费用、分析测试费用、旅游会议费用、劳动力费用等直接与科研项目相关的费用列为直接费用;学校提供的场地、实验设备、水、电、暖等费用计入科研间接费用。科研经费入账后,财务管理部门一般将其列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科研部门按比例提取科研管理费,未将与科研相关的水、气、电、暖费、科研室、仪器设备折旧费计入科研成本。高校在统一计算教育费用和科研费用时,将科研活动所消耗的水、电、暖、燃料、电费纳入学校教育费用,不计入科研项目成本。此外,劳动力成本也是科研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成本大多是智力成本,不能在工作中量化,也不能计入科研项目成本。这些问题导致教育费用和科研费用信息失真。
3. 科研项目支出比例不合理。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支出核算主要体现在科研经费的范围和支出金额上。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报销审核过程中缺乏实际可操作的依据,对支出金额和会计范围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签字正确,票据合法,即报销,但票据内容的真实性和金额与科研有关,会计人员无法审核,导致科研经费结构不合理,科研经费支出混乱,如招待费、人员费、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或差旅费比例过高,但真正用于科研发的比例很低,甚至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交通费、学费、家庭电话费等。还有虚假的劳务费、加班费等费用,导致支出结构不合理,科研成本扭曲。
4. 完善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根据《预算法》编制项目预算表,应遵循以下原则:预算的经济合理性原则、预算与科研目标的相关性原则、预算与政策的一致性原则。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教学和科研人员,很少有时间学习和研究金融法律和金融管理体系,项目负责人往往不注意资金预算,不根据项目实际成本预测或预测不够精细,导致部分成本超出预算,或预算指标与支出金额不一致。项目预算编制的不足表现如下:项目预算编制缺乏财务人员的预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科研人员不重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
5. 高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并不完善。目前,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没有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门在科研经费核算过程中,没有证据,造成各种问题,虽然教育部等国家主管部门针对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同时期的不同问题,引入了一些宏观指导,但内容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不强。高校制定的科研管理办法是在参照高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用它来管理科研经费是不合适的。在管理过程中,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往往无法遵循,无证可查。因此,他们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7]。
6. 科研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损失严重,共享难度更大。高校缺乏科研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大量科研资产流失,主要表现为:科研人员将资金附加到外部单位,逃避学校管理;科研资金通过科研合作转移到校外;利用学校实验设备等学校资产承包校外实验项目;科研人员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往往尽一切可能逃避学校管理,如购买专用材料发票,以达到逃避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一些科研人员利用科研资金购买大量仪器设备,形成科研团队的专用设备。他们在购买时没有进行论证和调查研究。学校管理这些设备时,不能统筹管理,配置合理,设备难以共享,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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