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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补贴标准下的会计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

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会计和会计处理的例子分析
 
(一)直接计入其他收入
 
结合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应用,直接计入其他收入的处理方法相对简单,主要适用于与日常活动无成本和相关的情况。在实践中,这种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也比较常见,比如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下的增值税返还。为了详细说明这类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例1]2017年5月,A公司生产销售了一批模具产品,实际缴纳增值税150万元。由于该批模具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批产品增值税返还比例为70%,企业于2017年6月收到105万元返还增值税。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退税与日常活动密切相关,无相关成本。根据新政府补贴标准的要求,企业在收到相关资金时,应直接计入其他收入。详细会计处理的借记账和贷记账分别为“银行存款”和“其他收入”,金额为105万元。
 
(二)冲减成本或者计入当期损益
 
新政府补贴标准下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适用于补偿后期发生的成本和成本,具体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具体来说,第一种情况下,企业应直接冲减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第二种情况下,企业应先确认政府补贴为递延收入,然后在确认成本时进行相应处理。(1)案例介绍。为了详细说明这类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例2]B公司于2017年1月投资开发了一种新型节能产品。截至2018年7月,该项目正处于成本化阶段。2018年7月,B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2017年专项科研经费165万元。[例3]2019年初,C公司投入资金进行项目研究,研发期为3年。1月,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专项科研经费67万元。年底,经计算,C公司共发生研发费用15万元。【例4】D公司投资开展新材料产品技术应用及研发项目,研发期为6个月,研发费用总预算为1600万元。2017年初,企业向当地政府申请科研经费,4月分别收到政府财政拨款450万元和350万元,分别用于补偿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的研发费用。(2)会计核算及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分析。通过对案例2和案例3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企业在两种情况下收到的政府补贴都是专项科研经费,但两者的用途存在明显差异。案例2的专项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案例3的专项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补偿未来发生的成本。在新政府补贴标准下,B公司收到专项研究资金时,应直接冲减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前一种处理方法详细处理的借记科目和贷记科目为“银行存款”和“管理费-研发费用”,金额为165万元,后一种处理方法详细处理的借记科目和贷记科目为“银行存款”和“其他收入”,金额为165万元。例如,C公司收到专项研究资金时,企业应首先确认为递延收入。详细账户处理的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分别为“银行存款”和“递延收入”,金额为67万元。2019年底,C公司确认研发费用时,冲减成本费用或计入当期损益,详细的会计处理与案例2相似。企业冲减成本的,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分别为“银行存款”和“管理费-研发费用”,金额为15万元;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为“银行存款”和“其他收入”,金额为15万元。分析例4显示,D公司4月份收到的两项政府补贴的用途明显不同,两项政府补贴分别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研发费用和未来的研发费用。D公司在收到第一笔和第二笔政府补贴时,详细的会计处理如表2所示:
 
(三)营业外收支计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新标准,计入营业外收支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适用于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政府补贴通常具有偶然的特点,如企业IPO补贴、新第三董事会上市补贴等[4]。[例5]2017年9月,E公司成功在新三板上市,月底企业收到政府补贴80万元。2017年12月,为鼓励E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政府向E公司提供政府补贴18万元。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两项资金与日常活动无关。根据新标准的要求,2017年9月收到相关资金时,详细会计处理的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应分别为“银行存款”和“营业外收入”,金额为80万元。2017年12月收到相关政府补贴时,详细账户处理的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分别为“银行存款”和“营业外收入”,金额为18万元。虽然政府补贴可以显著帮助公司摆脱困境,但这种业绩的改善只是短期的,长期来看并不明显。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是“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5]。
 
(四)政府对综合项目的补贴
 
[例6]2017年,F投资新药临床研究项目,总预算600万元,5月1日与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计划资助200万元。同时,项目合同计划明确规定了政府补贴的适用范围,其中管理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试验加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分别为7万元、8万元、5万元、10万元、95万元、15万元、60万元。2017年6月1日,F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贴,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计划的要求使用。2017年6月15日,F公司采购相关设备,不考虑净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和设备成本分别为10年和150万元(补贴资金60万元)。分析案例6可以看出,由于合同计划明确规定了相关政府补贴的使用,F公司可以合理区分收入和资产政府补贴,需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政府补贴标准的要求,假设本案不考虑相关税费,企业选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实际收到补贴资金、设备采购、月末折旧计提的详细会计处理如表3所示。对于其他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F公司在实际使用期末按当期累计使用金额计入损益或按规定使用实际使用补贴资金时计入损益。详细会计处理的借记科目和贷记科目应分别为“递延收益”和相关损益科目。[例7]2016年,G投资开发新型节能产品,总预算2225万元,并于2017年1月1日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补贴协议。根据协议,政府部门分两次分配相关资金,即项目审批验收时分别分配356万元。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推广费、租赁场地费、生产线、机械设备采购等,但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各用途的具体金额。F公司在2017年1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实际收到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的政府补贴。分析案例7可以看出,由于补贴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相关政府补贴的用途,G公司无法合理区分这两种类型。假设本案不考虑相关税费,采用总额法处理,第一次收到拨款,每年年底摊销递延收入,第二次收到拨款时详细会计处理如表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