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会计处理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
政府补贴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特定产业的稳定发展[1]。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原政府补贴标准中存在的政府补贴和收入定义不明确、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足等缺陷逐渐凸显。为规范政府补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CAS16于2017年5月修订发布,明确了政府补贴相关科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允许政府补贴核算,增加各种补贴,修改政府补贴摊销方法,对财政补贴利息会计处理作出更详细的规定。根据性质的差异,政府补贴可分为资产和收入两种类型。与两种政府补贴相比,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相对复杂。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需要根据是否与日常活动有关、是否发生成本或支出的判断进行差异化处理。因此,本文以此类政府补贴为研究重点,详细分析了政府补贴会计、会计处理过程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从多个方面总结了启示,对政府补贴会计处理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分类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分析
(1)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的分类
政府补贴是政府免费给予企业的资产,具有免费和来自政府经济资源的两个特点,主要包括免费分配非货币资产、政策补贴、研发补贴、财政利息补贴等[2]。根据新标准,政府补贴可分为资产类型和收入类型。前一类是指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用于购买、建设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后一类政府补贴的受益期相对较短,主要是对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其范围是政府补贴除第一类外。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可以进一步分为多种细分类型。根据是否与日常活动有关,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可分为两种类型:与日常活动有关和与日常活动无关。根据是否发生相关成本或费用,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可分为多种细分类型。一般来说,结合上述两种分类标准,实践中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细分类型1、相关成本和日常活动;细分类型2,无相关成本和日常活动;细分类型3,相关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细分类型4,无相关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
(二)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用途和具体划分类型的不同,不同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明显差异。新标准规定,与日常活动有关的需要计入其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其他情况需要计入营业外收支。不同处理方法的详细适用如表1所示。根据新标准,企业需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选择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原标准只能计入营业外收入[3]。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通常是由企业日常经营以外的原因产生的,具有偶然的特点。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贴的判断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二是成本是否属于营业利润项目,如研发费用补贴、超税负返还、成本费用补贴等。分析表1可以得到。在与日常活动有关的前提下,收入政府补贴的目的主要表现在相关成本或损失的补偿上。在实践中,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已发生的补偿和未来的补偿。就第一种情况而言,新标准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直接冲减相关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前者的详细会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等,后者的详细会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和“其他收入”;在第二种情况下,新标准下,企业应首先确认相关政府补贴为递延收入,通常纳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本成本,详细会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入”,在此基础上冲减相关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详细会计处理方法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同时,在此前提下仍存在无成本的情况,新标准下的政府补贴应在当期直接计入其他收入。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前提下,新标准要求企业根据是否发生的费用进行差异化处理。发生支出的,企业应当冲减营业外支出,详细会计处理的借记科目和贷记科目应当分别为“银行存款”和“营业外支出”。如无支出,企业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详细会计处理的借记账户和贷记账户应分别为“银行存款”和“营业外收入”。一般来说,新标准下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主要包括三种会计处理方法:冲减相关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直接计入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支。不同类型的政府补贴适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企业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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