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支持中法律会计的问题和对策
发布日期:2023-02-22 浏览次数:
1.民事诉讼证据支持中法律会计的问题和对策
1.1服务领域狭窄
在现行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案件采取了忽视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法院基本不会主动受理案件,因此很少有会计师事务所关心和涉及法律会计服务领域。虽然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相关的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但仍存在信誉低、说服证明差、业务量少、执业标准缺乏等缺点。因此,我国需要从理论层面推进法律会计证据支持研究,制定民事诉讼鉴定标准和法律责任法规,加强立法供给,逐步提高法律会计诉讼支持,扩大其应用范围,提高法律会计专家解决民事诉讼纠纷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缺乏有效认证制度1.2
传统的司法会计鉴定很少涉及法律会计的资格认证制度和鉴定制度,其诉讼证据支持和业务范围标准基本空缺。因此,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法律会计人员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识别真假信息。此外,如何帮助当事人计算损失赔偿范围和鉴定标准的制度也不足,也没有具体明确的行为标准来量化相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建立健全法律会计专家认证制度,对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丰富法律会计的理论和实践制度。同时,应广泛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弱势社会群体能够获得民事诉讼的司法援助,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3民事诉讼成本制度滞后
中国的民事诉讼成本制度仍然遵循传统的使用原则,没有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诉讼成本的增加使许多正常的诉讼案件无法进行,司法效益无法得到保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成本制度,取消立案时的诉讼费用标准。同时,建立律师费转移制度,鼓励多渠道、多方式解决民事冲突。必要时,还可以建立诉讼保险制度,通过购买保险将诉讼成本控制到最低水平。
2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会计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特点,能够为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和民事诉讼程序的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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