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单位“双分录”会计方法?
发布日期:2026-10-04 浏览次数:次
1. 什么是行政单位“双分录”会计方法?
行政单位“双记录”会计方法是指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政府储备、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业务或事项,以及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债务业务或事项,一个记录重点确认资产或债务,另一个记录重点确认预算支出。也就是说,当此类业务或事项发生时,不仅要根据权责发生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以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的变化,还要根据收付实现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以反映行政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
“双分录”会计在行政单位的广泛应用是由会计目标和会计基础的双重因素决定的。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行政单位会计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用户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委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帮助会计信息用户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第九条规定,行政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目前,我国是在收付实现制度的基础上编制政府预算的,政府预算和决算是相应的确认和报告,以准确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会计目标要求行政单位会计不仅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而且准确计算资产负债,真正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如果不采用“双记录”会计,不能考虑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引入“双记录”会计有效解决了这一矛盾,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更好地满足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会计行为。
2. 行政单位实施“双分录”会计的意义
2.1 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有助于监督行政单位委托责任的履行
近年来,国家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从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广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到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其目的是使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和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根据公共利益提供更多服务。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对行政单位会计管理要求和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记录”会计的实施可以更全面、准确地向信息用户提供财务信息,方便信息用户分析预算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行政单位更好地利用公共财政资源。同时,也有利于公众和监督部门全面监督行政单位预算的实施和委托责任的履行。
2.2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行政单位实施“双分录”会计后,同时涉及预算会计系统和财务会计系统的交易事项,必须通过双重会计处理,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度确认为预算收入或支出,另一方面按权责制度确认资产或负债,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地提供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采用“双分录”会计有利于政府财政部门更好地掌握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国有资产使用,监督行政单位预算执行。
2.3 有助于提高行政单会计信息质量
“双分录”会计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有机结合,避免了旧制度下虚增余额的现象,纠正了旧制度反映预算、忽视单位财务状况的弊端,“双分录”会计满足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提出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能够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行政单位的会计质量,为单位决算和财务决算提供可靠依据,为信息用户管理和监督行政单一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