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原则的应用
发布日期:2026-09-23 浏览次数:次
实际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原则的应用
1、金融租赁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融资租赁,在租赁期满前,从法律形式上看,所有者权不转让给承租人,但从经济本质上看,固定资产的收入和风险已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实际上可以行使固定资产的控制,因此承租人应视为自己的固定资产,共同计提折旧和大修理费。
2、自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和管理。企业建设的固定资产何时计提折旧,长期贷款利息何时停止资本化,何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是关系到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一个方面。过去以竣工验收手续的形式为准。新制度规定,这些会计方法将取决于“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这反映了实质性的完成。
3、收入确认。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在收入确认中更多地采用了实质性比形式更重要的原则,如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条件之一是企业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重视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经济本质,而不是所有权的法律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质量、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未按保证条款及时补偿,或未完成商品安装或检验工作,但合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认收入。
4、有市场价格的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有市场价格的长期投资应当在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而这种投资可收回金额的形式是其市场价格,其实质是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长期投资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可根据以下迹象判断:(1)市场价格连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2)暂停投资一年以上;(3)被投资企业当年严重亏损;(4)被投资企业连续两年亏损;(5)被投资企业清理整顿、清算或者出现其他不能继续经营的迹象。当出现上述迹象时,表明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一般会导致市场价格下跌,因此在此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然而,如果上述迹象存在,市场价格没有降低,甚至高于其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应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预测未来可收回的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按市场价格计提减值准备。比如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不好,但由于股市炒作,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上涨。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企业来说,其持有的股票市场价格可能不会下降,甚至高于其账面价值,但并不意味着投资没有减值。投资企业应根据投资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预测未来可收回的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按市场价格计提减值准备。
5、关联方交易关系的确认。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中,要运用实质性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环境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对方或对对方产生重大影响的,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应视其关系的本质而不仅仅是其法律形式。如果母公司同时控制两家子公司,不仅母公司与两家子公司有关联关系,而且两家子公司之间也有关联关系。
6、合并财务报表的确认。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应根据控制确定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这里提到的控制是指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而不是法律形式的控制。在某些情况下,虽然一方有正式控制权,但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合同,可能没有实际控制权,不应合并财务报表;相反,虽然一方没有控制权,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投资对象的实际控制权可以获得相应的控制利益,也应合并财务报表。2003年华源制药与丰原生化对江山制药合并报表的争议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企业合并的关键不在于持股比例,而在于是否有实质性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