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和审计范围
发布日期:2026-07-30 浏览次数:次
工作职责和审计范围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审计职责是由瑞典国家审计局法律赋予的。瑞典国家审计局有以下三个职责:
1. 会计管理方面
(1) 制定政府部门的计划管理和会议管理方法,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标准。
(2) 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性。
(3) 为政府会计颁布规章制度。
(4) 管理中央政府公共会计,审批会计报表和预算报告。
(5) 检查中央政府在瑞典银行的账户。
(6) 财务统计。
2. 在预测管理方面
(1) 预测下一财政年度国家收入,用于编制国家预算。
(2) 预测本财政年度国家支出,预测修订后的下一财政年度国家收入,以补充国家预算。
(3) 向政府和国会审计师提交年度报告。
(4) 向政府提交国家决算和账目摘要。
3. 审计方面
(1) 检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情况。
(2) 检查接受国家资助的单位资助的使用情况。
(3) 检查中央政府行政管理费用。
(4) 检查中央政府采购部门的采购活动。
(5) 监督政府经办机构内部审计活动。
(6) 监督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内部审计活动。
(7) 监督其他政府机构行使颁布重要规章制度的权力。
4. 国家审计局帮助中央政府在审计、会计和相关方面培训相关人员。
从瑞典国家审计局的职责范围可以看出,它与美国会计总署和英国国家审计署同时承担审计职责和其他国家的职责,但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其他职责在广度和深度上是英国和美国无法企及的,它不仅进行会计管理,而且参与预算管理。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也很少见。一般来说,审计部门有各种各样的责任,不可避免地分散精力,甚至相互干扰,但瑞典立法者有独特的见解,他们认为会计和内部控制标准是提高财务质量的前提,因此,他们将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部分责任分配给国家审计局。
从审计内容来看,瑞典国家审计局长期以来一直主要开展财务审计。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相比,共同构成了瑞典国家审计局审计工作的主题。瑞典审计局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共同推动了全球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