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回避和审计回避
发布日期:2025-11-20 浏览次数:次
回避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回避的目的是在面对某些事情时排除当事人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因素,使事情的解决更加客观公正。因此,回避制度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更被人们接受。
一、回避的概念及其原则
1、回避的概念
回避是指在审理部门审理某一案件或事项时,与审理有直接重要关系的人员和其他有关重要利益的人员,在与案件或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或事项的正确处理时,退出审理案件或事项的人员是与审理有直接重要关系的人员和其他有关重要利益的人员。接触过一个案件或事项的人可能有很多相关的人,但在实施回避时,只有与审判有直接重要关系的人和其他有关重要利益的人才应该回避,因为这些人的行为活动会影响整个审判过程的发展和结果。
2、回避的原则
在审理案件或事项时,应注意回避原则:
(一)是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或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或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能影响案件或事项公平审理的其他关系。
3、回避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实行回避制度?这是因为在审理案件或事项的过程中,会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影响审理的正确性。
(1)“偏见”。偏见,偏见的一方面。在法律上,这种个人“偏见”形成于审判人员在理解所有案件之前,或由于民族、种族、经济、环境等非人为因素或参与案件或事项的工作过程,如印度电影《拉兹》拉兹父亲的“名言”:“法官的儿子是法官,小偷的儿子是小偷。”对于有偏见的审判人员来说,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不重要。他对案件的处理已经得出了结论,各种程序作为形成决策或结论的过程已经成为一个“过程”。
(2)利益关系。利益关系是指案件或事项处理的结果,影响负责处理案件或事项的审判人员的金钱、声誉、友谊、家庭关系的增加或减少。人们作为一个社会人,总是处于各种利益关系中,没有这种利益关系,人们就无法生存。因此,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关系构成了法律回避的另一个原因。
二、行政回避和审计回避
1、行政回避
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法律制度。
法律回避制度源于人类对应公平对待的自然本性。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他要求公平对待与生俱来的期望。回避制度最初是在司法程序中产生的,是指“法官在某一案件中拒绝行使审判权的特权和义务。”由于法官与一方有亲属关系或可能因案件结果而产生与其相关的金钱或其他利益,他可能被怀疑有某种偏见,因此不参与案件的审理。”在程序法律制度中建立回避制度是人们追求法律公正的结果。人类有着天然的公正情感,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保持公认的公正状态是社会正常发展的基本前提。当人类选择法律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手段时,程序的公正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程序公正性是人们设计和解决权益冲突制度的首选法律价值。
2、审计回避
(1)审计回避的概念。审计回避是指注册会计师受经济利益、自我评价、相关关系、外部压力等因素影响,影响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审计过程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派遣注册会计师或者审计人员时,应当使其他注册会计师或者审计人员取代审计过程的制度。
(2)独立性。独立性原则的目的是使注册会计师避免利益冲突,从而为正直和客观的实践奠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的义务冲突;另一种是两种义务之间的冲突(Beauchamp and Bowie,1988年)。注册会计师的可信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在出具审计意见时所表现出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包括实质性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随着服务选择范围的扩大、审计技术的现代化、经济信息的几何增长、公众对审计信息的依赖和期望的提高,特别是非认证业务比例的扩大,注册会计师面临着遵守独立性的挑战。审计独立性不再是对外部限制的机械反应,而是成为注册会计师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