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概念和基本分类
发布日期:2025-08-12 浏览次数:次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概念和基本分类
1、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念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企业有条件地将信用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贸易融资、商业信用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服务。企业可以收回账款,加快资本周转。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性强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其实质在于债权转让和债权实现。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国外成熟的金融业务,是解决企业应收账款问题的有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中国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应收账款保理金融业务受到国内许多金融机构的青睐,中国银行率先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工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介入,开展业务。
2、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开放保理和隐蔽保理。
(1)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
以保理是否为企业提供一定的预付款资金为标准,可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融资保理又称折扣保理,是指保理人购买企业的应收账款,给予资金整合,并以一定方式向买方收取应收账款。具体表现为保理人以贴现价格向企业预付50-80%货款的预付款资金,凭证明债权成立的发票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文件,扣除预付款及相关费用后,保理人向企业支付余款的融资行为。非融资保理是指保理人在保理业务中不向企业提供融资,只提供信用调查、销售款清算、会计管理等非融资服务。
(2)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以保理人是否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为标准,可分为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这里的追索权是指保理人在买方逾期未向保理人支付应收账款并达到一定期限后,通知企业并要求其回购应收账款的资格。其实质是划分保理人和企业对应收账款风险的承担。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人因债权转让向企业提供一定资金后,保理人有权要求企业在买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或无力支付交易款项的情况下偿还资金。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人因债权转让向企业提供一定资金后,放弃追索权,保理人独立承担买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或无力支付交易款项的风险。
(3)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以保理人与卖方之间的债权转让是否通知买方为标准,可分为开放式保理和隐蔽式保理。其实质是划分企业或保理人是否对买方履行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开放式保理是指债权转让发生后,企业或保理人应当书面通知买方保理人的参与情况,并指示买方直接向保理人支付货款。隐蔽保理是指企业不通知买方债权转让和保理人的参与情况。买方仍向企业支付货款的,企业收到货款后转让给保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