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的预防措施
发布日期:2025-08-11 浏览次数:次
会计信息失真的预防措施
1.加快法律制度建设,继续完善会计制度。我国颁布了新的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加强经济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证券法》等,加快了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同时,鉴于会计制度将长期与会计准则并行,努力提高会计制度的敏感性,及时反映多变、日益复杂的经济业务。特别是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处理会计准则的统一性和灵活性,避免个别企业利用合法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告,操纵企业利润。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机制。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管理者的责任和权利,防止内部控制;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任命制度,合理界定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防止企业欺诈和非法经营;完善监事会成员的选拔机制,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监事能力;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在外部治理结构方面,积极培育和完善资本市场、管理市场、合并市场等外部竞争市场,使外部市场监督约束机制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部门形成足够的压力和动力,使市场机制在公司治理和优质会计信息提供中发挥主导作用。
3.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规范社会审计监督。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监督范围和内容上合理分工,各司其现,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处理好监督检查的交叉、重复和执法疏漏的矛盾。同时,行政监督要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全面的会计监督体系。规范社会审计监督的核心是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一是制定完善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自律标准,大力提高风险意识、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建立约束机制,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鉴定的法律责任,确保社会审计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独立性。中国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实质性审查,形成制度,坚决严惩违规人员,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
4.加强会计法规宣传,改善会计实践环境。要加强对会计法等相关经济法规的宣传,形成统一的认识。会计法的实施不仅是会计人员的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要严格履行会计法律责任,改变法律不依赖、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混乱局面。对受理非法、不真实原始凭证、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会计人员,对依靠职权、强迫、诱导会计人员做虚假账目、虚假报告、忽视法律、热衷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企业负责人,绝不姑息迁就。要结合民主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实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包括“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应成为一项重要内容,使会计造假行为无藏身之地。
5.注重会计队伍的全面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会计人员在职培训,特别注意《会计法》、《会计基本工作规范》和新制度法规学习贯穿工作实践,“熟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多样,学习时间充足,学习效果明显,有效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一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操作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二是充分发挥会计协会的作用,建立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组织。三是开展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检查,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教育。四是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