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历史地位
发布日期:2025-05-22 浏览次数:次
弱势群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历史地位
在现代文明史的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被完全“边缘化”。
1、征服、改造、剥夺农民现代文明的对象
在资产阶级领导下的工业文明和农民被征服、改造和剥夺的情况下,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的“所谓原始积累”写得很清楚,国外不讨论社会主义国家农民是否被征服、改造和剥夺。我们中国本身,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还是改革开放后,分析城市扩张机制,反过来看看城市对农民的态度。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载体,城市人口需要扩张,这些都没有问题。那么,中国的城市人口是如何扩大的呢?中国城市基于严格的户籍制度,通过高考制度扩大农村人才到城市,通过义务征兵制度扩大农村强劳动力到城市,通过“农民工潮”农村人才(农民工买房可以成为城市居民)扩大到城市,这是中国城市人口的扩张机制。因此,农村已成为向城市输送人才、人才和强劳动力的基地,老年人、弱者、疾病、残疾人、妇女和儿童被困在农村。
城市如何对待农民?如果不提计划经济时代的“剪刀差”,就说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广东省最发达地区的农民工:2005年初广东省总工会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珠三角76.3%农民工月薪水平在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500元以下占13.2%。而且他们的生活成本每月都在500元左右。调查还显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薪仅增加68元,13.2%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人们攒不了多少钱。客观地说,这种征服、改造、剥夺的方式相对“规范”、相对温和,看看全国各地的“成就”项目,许多农民工作不仅没有回报,而且发布。根据《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进展》白皮书,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筑领域多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为332亿元。至于政府转售农民土地,从2000年到现在,仅这一项就赚了9300亿元。用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林玲的话说,这一政策本质上是以低廉的价格剥夺当地人民的生存和社会保障条件。
农民成为征服、改造和剥夺现代文明的对象是不争的事实。我们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是形成这种社会关系的各种原因,以及建立新社会关系的内在机制和外部条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个基本问题。
2、工人——社会“劳资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是在矛盾双方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一方。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亚当是否处于社会“劳资矛盾”中被主导的不利地位.史密斯有一个清晰而深刻的分析,现在的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因为这不是我们的关键讨论内容,暂时没有评论。中国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劳动力市场将长期成为买方市场。因此,总的来说,中国工人在社会“劳动矛盾”中处于主导地位,也将维持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然而,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因此涉及到特定企业的“劳动矛盾”,但也必须分析具体问题。
首先,海尔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海尔最初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没有“劳动矛盾”;后来,海尔上市成为一家公共公司,出现了“劳动矛盾”。随后,海尔成立了“职工持股会”;根据目前获得的信息,在整个海尔集团中,“员工持股会议”处于矛盾双方的主导地位。与海尔类似的企业也是浙江的横店集团。横店集团被称为社区所有权。进入横店集团的社会成员享有所有者的权利,横店集团总裁对社区所有者负责。另一种情况是中小型国有企业重组后的股份制企业,更标准化的经营方式是,在企业总生产中,政府初始投资部分为物权,扩张部分为产权,产权是物权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多年来的沉淀,因此国有企业净资产与社会保障部门处理退休和退休职工问题,由国有部门和企业职工按一定比例分割,国有部分由企业职工投资买断。
二是江苏华西村模式内部工人的地位。江苏华西村模式在富裕地区普遍存在。华西村模式最初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招募了大量的移民工人。移民工人除了工资外,没有其他权利。因此,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矛盾”本质上是部分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移民工人在矛盾双方中处于主导地位。
三是典型私有制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无论是大型私有制企业还是中小型私有制企业;无论是自我成长的私有制企业,还是在非“国有化”过程中重组的私有制企业,都被称为典型的私有制企业。私有企业内部工人在“劳动矛盾”中处于主导地位。
第四,典型的国家所有制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典型的国家所有制企业,如电力企业、石化企业,是完全由政府投资的企业。判断典型的国家所有制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就像判断典型的私有制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一样简单,因为典型的国家所有制企业内部工人没有管理者任命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利益分享权三项基本权利,因此处于主导地位。然而,判断典型国家所有制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一方面受意识形态的束缚,社会莫名其妙地将国家所有制等同于社会主义倡导的公有制,意识形态取代了理性分析;另一方面,国家几年前通过“大放小”政策产生的负面影响,使问题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