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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意识渗透到文化生活中

发布日期:2025-05-14 浏览次数:

商品意识渗透到文化生活中
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意识在宋代城市社会中成长和传播,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由于城市制度的变化,作为城市社会主体的市民表现出强烈的生活热情和欲望,创造了明显的商业色彩的城市文化生活。正如日本学者加藤繁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所说:“当时(宋代)城市制度的各种限制已经消除,居民的生活相当自由、放纵,过着快乐的生活。不用说,这种变化是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交通业务的繁荣、财富的增加以及居民的强烈愿望。”⑩正是市民阶层“相当自由、放纵”的生活和各种强烈的欲望,导致了新的城市习俗、文化和娱乐,导致了公众意识的形成。宋人非常重视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等传统节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传统民俗文化被商品意识所“侵蚀”。商人利用传统节日销售节日用品和纪念品。如端午节,东京开封“5月1日及端午节前一天,卖桃、柳、葵花、蒲叶、佛道艾”。第二天,家家铺在门首。由此可见,商品经济已渗透到传统民俗节日中。许多原本自产自给的民俗物品都变成了商品,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过去一向表现出清净、庄严、神圣的寺庙道观,也不能幸免于商品经济的强烈冲击。庙会,又称“庙市”,是我国商品交易的集市形式之一。一般位于寺庙内或附近,在佛教节日或规定的日期举行。庙会兴起于中唐以后,在宋代十分盛行。北宋东京开封的相国寺是当时著名的佛教圣地。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其神圣的光芒变得黯然无色,成为商品交易活跃的场所。相国寺前门是汴河的一个码头,商人和货物上下频繁;寺内空旷,游客众多,是商品交易的绝佳场所。因此,它逐渐成为一个市集中心。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在利益的驱使下,相国寺的和尚不能坐在禅床上,读好经卷,直接参与商业活动。有的甚至违反了佛教戒律,开了一家烧猪院,经营猪肉生意。和尚惠明成为北京著名的厨师,专门做肉菜。妙相商品经济使妙相、菩萨难堪,寺庙与市场完全一致,成为逐利趋财之场。
由于市民阶层的成长,满足市民生活和审美需求的文化娱乐也蓬勃发展,这些文化娱乐活动具有明显的消费和商业色彩。瓦舍是宋代市民娱乐的主要场所。吴自牧说:“瓦舍者,就是来时瓦舍,去时瓦解之义,易聚易散。“少学者对此解释不以为然。戏剧学家周贻白认为,瓦舍“实际上是指旷物,或者原来的瓦舍被夷为平地。“舍”是指简易瓦房,其含义是指百戏杂陈、百行云集的娱乐贸易市场。就“质量而言,吴自牧是“瓦舍”的性质。“瓷砖”的本义是指屋顶上覆盖着瓷砖的建筑,是文化使用的场所。它的作用是遮挡阳光和风雨,因此被称为“瓷砖”或“瓷砖屋”。后来,商人利用这种娱乐场所做生意,使之成为娱乐与商业相结合的场所,故称“瓦肆”或“瓦市”。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宋代市民文化娱乐的商业性质。瓦舍的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可谓百戏杂陈,伎艺多样。市民可以在瓦舍里欣赏和娱乐。然而,这种观赏和娱乐属于文化消费,是要付费的。从瓦市艺人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表演是一种消费服务,他们靠卖艺谋生。正如北宋著名的瓦市艺术家张山人所说:“某乃于都已经30多年了,但生来就是十七字诗,靠卖钱谋生”。如《金鳗记》由于伎艺表演已成为商业文化服务业,其收入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因此,瓦肆艺术家非常重视自己的表演技巧,努力增强自己表演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苏轼的《东坡志林》卷一记载:“涂巷中小儿薄劣,其家所厌苦?经常和钱,让聚坐听说话。说到三国事,闻刘玄德败,皱眉有流鼻涕的人;闻曹操败,就是喜唱快。″可见当时说书技巧高,感染力大。瓦肆伎艺术是一种市民文艺,它展现了市民阶层的生活愿望和审美情趣。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这些愿望和兴趣肯定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瓦舍的伎艺表演也是有偿服务,其表演内容必须是纯粹的感性和纯粹的娱乐,不可能也没有义务为政治教育服务。因此,它成了市民和一些士子尽情享受、放纵情欲的地方。许多年轻人经常进出,深受新兴市民意识的影响,导致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变化。可见这种充满商业色彩的瓦肆伎艺——市民文艺对传统意识的影响。
宋代的民俗、宗教和都市文化娱乐都充满了强烈的商品意识。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民阶级创造的一种新的城市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