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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过渡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2025-05-05 浏览次数:

WTO过渡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对策
(1)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为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银行业的市场竞争,中国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商业银行自身改革完善,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国际惯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商业银行约束机制。商业银行应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选择现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督下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真正实现资本社会化、收入社会化和监督社会化。
(2)注重提高银行具体业务运行体系的效率和效率。加入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后,不仅要从国家金融政策、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市场扩张、金融产品创新等宏观政策制定政策,还要分析银行业具体业务运行体系,提高中国银行管理的效率和效率。一是建立全面、全面的风险评估体系。在吸收国际金融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风险评估体系,不仅要评估企业的短期经营风险,还要强调企业的长期动态评估,控制不良资产,有效防范高风险项目。在评估人员的组成上,应加入更多的行业专家,他们的专业评估对企业风险评估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中国银行提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本身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二是建立相对成熟的资本运作管理体系。现阶段,我国金融业资本运作管理难以应对开放后金融市场面临的各种挑战,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和资本流动全球化的趋势下。因此,有必要尽快对我国金融业资本运营管理体系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改革,以适应加入《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后的新竞争环境。三是完善金融信息决策体系。国际金融集团在金融信息决策体系的建设和运作中相当成熟,在市场拓展、业务决策、资源管理、系统信息交流等金融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金融业的信息决策体系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属于局部性和区域性,在金融信息决策岗的开发建设中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对国际金融领域信息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趋势的研究(即银行业内部R)&D)十分薄弱。
(3)在适当的时候打破分业经营模式,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有必要适时转变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模式。从目前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以发展低风险、高回报的中间业务为突破口。中国金融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目前,就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而言,中国银行约13%,中国建设银行约8%,中国工商银行约5%,中国农业银行约4%。与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未来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寻求金融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为了提高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中国金融业还应积极推进商业银行的跨国经营,甚至与大型国际银行建立战略联盟,在学习、合作和竞争中最大限度地享受国民待遇和最高国家待遇的好处。建立大型跨国银行也应遵循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基于现有的业务范围和业务业绩,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拓展到国际金融领域。
(4)密切关注金融业管理人才的培训,提高我国金融电子化水平。目前,我国金融企业和金融监管机构都面临着现代金融企业管理人才短缺、金融电子化水平低的问题,不再适应我国金融业的扩大和开放。因此,通过在职培训、离职专业培训和海外培训,培养大量了解国际金融、善于管理的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证券监督管理人才。同时,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计划招聘中国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以及少数外国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在中国银行、证券、保险企业工作。加强国家金融电子项目统一规划,适当增加投资,提高中国金融技术管理水平。
最后,国家应采取行政审批手段,控制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这种控制方法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实施起来非常有效。外资银行的审批速度要适当,把握节奏,避免外资银行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入。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外资银行的引导和监督,依法对外资银行进行必要的科学监督,尽快制定相对完整的国家外资银行管理法规,建立一批业务素质强、作风正派、负责任的涉外金融监督管理队伍。为国内金融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和学习环境,尽快纠正外资银行在监管、税收、利率等方面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为中国银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