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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融资融券制度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日本的融资融券制度
日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完全由专业证券金融公司完成。在这种专业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下,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是分开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垄断地位,严格控制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
为什么日本选择了由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模式?应该说,金融体系和信贷环境的改善往往与信贷交易模式的专业化(或市场化)密切相关。金融市场越不发达,信贷环境越薄弱,对专业机构监控的依赖就越大,这也是日本在战后发展中选择专业模式的内在原因。
日本的专业融资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证券金融公司垄断专营地位
从债务结构的角度来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主要通过向基金和证券所有者借贷证券和资金来维持其转移和融资业务。与此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本的比例非常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的支持和垄断特许经营的基础上,才能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事实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从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获得证券,其他金融机构需要借出证券的,一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然后在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将证券借给证券公司。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的垄断较小,是一种“准垄断”状态。
2.信用交易操作层次分明
在日本的专业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或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进行。除部分资金外,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获得信用交易所需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就成为整个信用交易系统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只要大藏省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控制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扩大倍数。
3.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中的地位正在逐渐下降
证券金融公司融资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和货币市场的资金转移了融资需求,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贷款和回购从其他渠道获得所需资金。但与融资转移情况相反,证券金融公司提供的证券金额占证券公司总证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越来越高,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转移业务中的垄断地位。
像日本这样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确实便于监管,也适应了金融市场的欠发达。但在一定程度上,它失去了资源快速配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