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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

发布日期:2025-04-19 浏览次数:

1. 济南市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
 
为积极应对融资环境的变化,全面整合和提高济南平台的融资能力和自我平衡能力,不断提高投融资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国发)〔2010〕19、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财政预计)〔2010〕412)文件精神,济南市委、市政府开始对5家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改革。2011年9月5日,制定发布了《济南投融资平台公司改革实施计划》,将原五家平台公司整合成四家集团公司,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到目前为止,济南新一轮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框架已基本建立。一是对五大平台进行公司制改革。改革主要是改变城市投资、西区、旧投资、小清河四个平台现有两个品牌的现状,暂时保留其商业品牌,平台由全额机构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本投资者的责任。市政府明确公司主要业务,丰富公司资本,注入优质经营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深化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扩大、坚实、加强公司。保留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的品牌,其人员、资产、业务、债务随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重建,分配给城市投资公司,清理、移交、管理现有债务。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冻结重组公司现有业务人员和身份,实施老年方法,新方法,现有人员保留业务身份,重组公司承担所有现有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企业就业和分配制度,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工资,也可根据公司效益实施年薪制度,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公共机构退休待遇。为了调动大家改革的积极性,职业身份人员财政可以继续支付三年的工资。新员工公开招聘,实行聘任制。新员工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员工,按照企业管理,工资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三是合理界定改制公司的经营范围。在现有城市建设模式相对不变的情况下,重组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受政府委托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采购和成熟;承担政府公益项目建设;资产经营;从事房地产业务开发。四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后,重组公司实行国有独资公司管理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规范公司章程,建立程序规范、决策效率高、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2. 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督管理状况
 
为了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济南市政府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在融资决策方面,市县政府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小组和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工作的领导。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济南市政府投融资计划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济南市政府投融资产管理办法》、《济南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投融资监督办法》、《济南市政府投融资金融监管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保障了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科学规范运行。在规范资金使用和会计方面,通过建立政府投融资统一会计制度,规范融资和资金使用流程,明确市政府投融资会计主体,统一会计口径,满足平台日常会计需求,满足市有关部门监控资金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监理、财务、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审计办公室,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市财政局派两名副局级干部担任市平台公司财务监督专员。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强预算实施管理,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有效控制成本,减少资金浪费,防止违法行为,杜绝不合理费用。全市基本建立了“科学决策、规范操作、有力监管”的政府融资运营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