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次
我国工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业投资基金历史较短,在其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工业投资基金缺乏了解。工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人们需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目前,仍存在以下两种错误倾向:一是简单地将工业投资基金等同于筹集资金。由于我国大部分基金都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设立的,缺乏严格的经营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但是,如果简单地将工业投资基金筹集的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筹集的资金,无疑会扼杀基金的科学性;二是工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工业投资基金将与现有金融部门从资本市场争夺资本份额,两者的发展相互消除。
(2)工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制度不统一、不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制度,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我国工业投资基金行业出现了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批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明确、基金投资限制不足、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
(3)工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工业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出现时间不长,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如何经营工业投资基金,导致基金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不足,投资者对工业投资基金的了解不深,制约了我国工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因此,急需提高我国工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引进海外基金的经营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理解水平。
(4)对工业投资基金的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相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已经设立并上市,形成了实际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由于机构不统一,对工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缺乏应有的力度。